昌宁县2024年度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通告
为积极应对2024年全县可能出现的旱情、高火险及重污染天气,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防灾减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昌宁县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将视天气情况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保证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作业地点
卡斯镇广邑村,翁堵镇立桂村,珠街乡羊街村、庆美村,温泉镇鹿塘村,耈街乡阿干村、水炉村、阿水村、打平村,鸡飞镇八甲村、邑等村,大田坝镇文沧村、清河村,柯街镇仙岳村、立斯达村,更戛乡立达村、米河村、老街子等人影作业站点根据需求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
三、作业装备
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装备为37mm高炮、JFJ火箭发射架。
四、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一)禁止进入作业安全警戒区域;(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三)作业点周围10km范围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
五、事故报告与处置
(一)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弹残骸,切勿擅自移动、藏匿、拆解和损毁等,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昌宁县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电话:0875-7120755)等有关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起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因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请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昌宁县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炮弹及弹药残骸图片。
图1:JFJ-1A型火箭弹
图2:37mm高炮弹及残骸
图3:JFJ-1A型火箭弹残骸
昌宁县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