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民政局关于举行昌宁县凤凰山经营性公墓扩建项目建设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集中民智、反映民意,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7第20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云政办发〔2009〕41号)、《昌宁县民政局关于举行昌宁县凤凰山经营性公墓扩建项目建设听证会》(第1号)的程序和有关规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听证会时间
2020年10月27日(星期二)上午8点30分
(二)听证会地点
昌宁县民政局四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罗贤忠昌宁县民政局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施军宁昌宁县民政局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赵露璐 昌宁县人民政府规法股股长
左昌英昌宁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专员
罗键昌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发展改革局纪检组一级主任科员
(四)听证记录员
熊梓霖昌宁县民政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李志高昌宁县民政局殡葬监察股股长
(五)听证代表(21名)
1.利害关系人代表(6名)
李应杨 离退休干部
熊国臣 离退休干部
于思琦漭水镇共裕社区党总支书记
林文军 漭水镇共裕社区共裕村民小组村民
王文流 漭水镇共裕社区共裕村民小组村民
杨德伟 北河林园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3名)
罗应凯 漭水镇公益性公墓理事会理事长
杨军红 田园镇文昌社区文昌居民小组组长
赵紧兴 昌宁县晒晚娱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3.人大代表或县政协委员代表(2名)
夏润南昌宁县人大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人大代表)
杨正明昌宁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政协委员)
4.专家学者(1名)
祁腾举昌宁县发展改革局社会股股长
5.法律工作者代表(1名)
徐滕宁云南昌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6.项目建设有关部门代表(8名)
罗有江昌宁县信访局副局长
鲁鹏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兰开华昌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股工作人员
于德强昌宁县林业草原局副局长
王春茂昌宁县水务局水土保持股负责人
郭丽婷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副局长
杨宁民昌宁县交通局基建股股长
文思杰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六)旁听代表(5名)
张如典昌宁县民政局一级主任科员
段建文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主任
李世宏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敏礼北河林园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经理
纳春明 漭水镇共裕社区共裕村民小组组长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相关材料(1.昌宁县凤凰山公墓扩建项目建设概况;2.昌宁县凤凰山公墓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听证机关联系方式;4.其他资料)将于听证会召开的3个工作日前,由昌宁县民政局送达给听证代表,请各代表仔细斟酌后,将个人意见及要点整理成书面材料,以便听证会召开时方便提问、答辩、交流以及会后整理,确保听证会紧凑、流畅,达到预期目的。
(二)请听证代表做好会前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参会(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三)因会场及参会名额限制,其他报名但未入选为听证代表的同志,可就该听证事项向昌宁县民政局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昌宁县民政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