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3号)
关于欢迎广大群众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线索的通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县高度重视,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群防群控”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县疫情应急指挥部再次提醒,2020年1月14日以后进入我县辖区的所有湖北籍人员、有湖北省旅居史、有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人员,还未主动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报告的必须及时主动报告,统一安置到当地集中医学观察站(点)进行14天医学观察,对其中的发热病人必须由120专车转送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留验筛查。对不主动报告、隐瞒不报、拒不配合的,公安机关可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我县在柯街镇、温泉镇、湾甸乡和耈街乡分别设立了4个健康检测站,所有外地入昌人员,必须按要求接受健康检测。对恶意逃避健康检测、从其他道路私自入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疫情防控关系到每位居民朋友的健康。县疫情应急指挥部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如实举报不主动报告、隐瞒不报、恶意逃避健康检测等行为,并对有价值的信息给予适当奖励。
举报电话:0875—7130431。
昌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