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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17-05-1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广大市民朋友们: 

“十二五”以来,昌宁的社会治理逐步走入法治轨道,建设“最宜人居山水田园城市”到了关键时期,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县城面貌日新月异。但是,随着近年来载客正三轮摩托车的大量增加,很多车主在城区主次干道肆意停车载客、扰乱正常交通秩序,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肇事逃逸等违法现象频频发生,同时现在从事非法载客行为的正三轮摩托车,其中一部分已经超过强制报废年限,还有一部分是没有注册登记的非法改装车辆,既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危害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又影响了昌宁县城的整体形象。据统计,县城70%的道路交通事故与三轮车、摩托车有关,载客正三轮摩托车已经成为危害昌宁公共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  

面对这样的发展形势,中共昌宁县委、昌宁县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和《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2017年5月15日启动依法整治非法载客正三轮摩托车工作,对非法载客正三轮摩托车进行收缴或强制恢复原状,清理整顿县内违法违规组装、拼装、改装正三轮摩托车经营户,规范管理自用三轮车和货运三轮车,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维护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  

为保障广大市民出行需求,县委、县政府将增加公交车、出租车投放数量,增加公交线路,提高学校、医院、商场等重要场所的车辆密度和发车频率,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客运车辆的管理。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克服短期困难,积极支持配合,拒绝乘坐非法交通工具出行,以实际行动参与整治工作。  

城市是我家,管理靠大家。我们坚信,有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广大市民朋友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参与,活力、小康、美丽、宜业、幸福昌宁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祝广大市民朋友家庭幸福,生活安康,万事如意!  

中共昌宁县委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