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三结合”建立挂钩联系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制度
一是坚持原则与跟踪掌握相结合。坚持“属地为主、分级挂钩”“年度分工、需要即挂”“主责明确、协同工作”的原则,对县级及以上重点项目进行分层级挂钩联系,实时跟踪掌握各个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指导企业建立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制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服务,完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三是坚持走访与联动相结合。定期深入企业、公司开展走访座谈,全面征集社情民意,掌握治安突出问题和不稳定隐患,并对问题隐患进行联合整治,切实将各类风险隐患化解于无形,稳控在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