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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草局“五条措施”落实监察建议

发布日期:2019-11-0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林业工作站、林场结合驻地林区派出所加强辖区内林地、林木、湿地、草原、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二是各执法人员执法办案必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得以罚代刑、有法不依、随意执法。三是遵守党规党纪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不得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得为违法犯罪人员说情打招呼、充当保护伞,与违法犯罪人员沆瀣一气。四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案件审核审批程序、规范案件质量,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五是始终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防止“保护伞”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