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今年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显
本报讯 进入防火期以来,我县针对严峻的旱情和防火形势,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严防死守,确保林区平安。截止目前,全县无森林火灾发生,森林防火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抓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深入推进森林防火七大宣传工程,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营造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通过以电视、广播、发放宣传材料,粘贴标语、发短信的形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传。清明节期间由移动公司和电信公司分两次发送森林防火提示短信8万条,学校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利用“小手牵大手”形式强化防火意识;组织相关部门与县级专业扑火队结合,在县城面山坟区和旅游区等人口密集地段进行巡回宣传,各乡镇、林场在集市、林区、高火险区进行防火知识宣传,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影响力;二是抓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高度重视火源管理工作,坚决管住野外火源,做到防患于未然,各级森林防火专兼职人员上岗履职,加强巡山检查和火情监测;严格按照“五个必须”对农事生产性用火进行审批和管理,全面落实野外火源管理“五个100%”,规范辖区内农事生产性用火;继续强化对老人、儿童和“痴、呆、聋、哑、疯”五种人等重点人群的监管,落实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各乡镇、林场根据林区实际,在公路沿线、县城面山、重点林区等科学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哨、卡84个168人,认真做好进山人员的登记造册工作,清缴火种。所有检查人员在岗在位履职,着标志服装进行登记值守,做到路口有人守、重点地段有人管,切实把火源堵在山下林外。三是抓应急保障,增强火灾防控能力。全县落实组建季节性专业扑火队5支122人,集中开展防扑火知识培训;县林业局组建应急扑火队1支40人,各乡镇、林场均组建了15―20人的应急扑火队,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备足防扑火物资。该县林业局拨出3万元防火经费统一购买了部分防火物资外,各乡镇、林场也根据实际筹资14.06万元专项用于增购物资,县指挥部储备扑火物资价值达40万元以上,乡镇达2―3万元,田园及个别乡镇达5万元,确保达到了省、市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带班制度,各村民委员会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林业干部职工进入戒备状态,全力做好应急防范工作;经费投入充足。截止目前,全县共投入森林防火经费340.84万元,其中,省拨森林防火专项经费17万元;县财政划拨森林防火经费140.72万元(其中三三制经费38万元、森林火灾保险财政配套保费29.44万元、配套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经费73.28万元);县育林基金留成10万元;县级森林植被恢复费投入森林防火资金60万元;重点生态公益林县级统筹安排森林防火资金24.2万元;乡镇、林场自筹71.62万元,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了保障。四是落实政策,森林保险实现全覆盖。2013年,全县森林火灾保险面积375.28万亩,投保金额150.11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负担132.81万元,林农和经营单位投保17.3万元。全县森林保险面积100%,保险率达100%,实现了公益林、商品林森林火灾保险全覆盖,为全县森林资源和广大林农解除了后顾之忧。
(徐剑春 杨春)
- 上一篇:全市“营改增”8月起运行
- 下一篇: 昌宁城乡居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