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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为可持续发展留良田

发布日期:2013-12-19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这些田保住了,田园城市才有名有实,我们的子孙后代也才会有更多的发展空间。”走在右甸河边的硬化路上,看着初绿的小春作物和三五成群飞过的白鹭,已退休多年的昌宁县城居民瞿会珍边走边开心地与老姐妹们说着,“每天到这河边走走,回去睡着都舒服。”

昌宁县城坐落在田园生态得天独厚的右甸坝之中,背靠天堂山原始丛林,三面青山环绕,四季清澈见底的右甸河穿城而过,坝区数万亩良田天然点缀。数百年来,一代代昌宁人传承和弘扬着依山而建、伴山而居的居住理念,在建家、建村、建城中,都把保护生态、保护农田作为“底线”,留下了良好的田园基础,形成了一幅城镇、村落、河流、山林、农田交相辉映的山水田园城市画卷。

近年来,昌宁县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立足山区农业县的实际,按照“山水田园一幅画、城镇村落一体化”的要求,围绕“最宜人居山水田园城市”目标,把保护田园城市风光作为规划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田园城市风光的保护和塑造,力求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平衡,让珍贵的自然遗产永续传承。根据发展目标要求,先后两次修改了县城总体规划,形成了融传统与现代、城市与田园、城市与村落于一体的城市规划体系,从理念、空间、布局、景观等方面,充分体现“山水田园”特色,保持和弘扬田园城市风光及文化。目前,县城建成区面积7.5平方公里,县城常驻人口5.4万人,“田在城中、城在林中、人在画中”的山水田园城市初露美丽芳容。

针对城镇和村庄建设不断加快带来的田园风光保护管理主体及职责不明确,基础设施布局、村庄建设、居民生产活动等随意性较大,破坏农田、水域、自然山体、森林植被、村庄风貌、历史文化遗迹的行为时有发生等问题,近年来,昌宁县积极采取措施,于2011年4月,出台了《昌宁县田园风光保护暂行规定》,将总面积105平方公里的面山、水源、河流、农田田纳入田园城市保护范围。并绘制了县城坝区及面山120平方公里范围的线性地形图,编制了《昌宁县田园城市核心区景观控制性详细规划》、《右甸河景观规划设计》、《昌宁田园城市保护规划》,明确了田园城市风光的保护的目标定位、理念思路、路径措施,将田园风光保护与城市建设、村庄改造融合在一起,做到保护一个法、规划一张图、建设一条线。

在加强保护的基础上,该县充分发挥县城所在右甸坝水源充足优势,以穿城而过的右甸河为轴心,着力打造天然水域网。投资3000多万元,对右甸河坝区段10.92公里河道进行治理,结合河堤道路、灌溉沟渠、桥梁、绿化,打造出了穿坝而过的绿色生态走廊,并在已建成的滨河公园和正在建设的生态农业示范园打造水景公园,改造提升县城周边的水景公园和水库的蓄水、防洪、景观效果。同时,把坝区农田作为特色景观的核心元素,依托项目,投入资金4000多万元,把紧邻县城南北两端的3万亩农田建成了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并通过绿化、美化田间道路,形成了四季不同的天然景观园。

为进一步加强田园城市风光的保护,今年,昌宁县启动了田园城市保护条例起草和立法申报工作,聘请了资深法律专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条例起草,分别从政府和部门职能职责、保护内容和标准、规划建设、保护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目前,条例初稿已进行了3次征求意见、5次修改完善,其他各项争取立法的前期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吴再忠 字竟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