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五个到位”推进农村公路建设
昌宁县立足山区农业县实际,紧紧把握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和“桥头堡”战略历史机遇,把农村公路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毛细血管”来抓,着力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题,提升交通对农村经济的带动力。2012年以来,秉承“上级的关心就是重托、人民的期盼就是使命”的信念,农村公路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共完成通村通畅工程项目27个245公里,正在建设588.3公里,储备农村公路项目426.6公里。2013年,昌宁县被云南省交通厅列为农村公路“厅县共建”模式试点县。至2013年末,全县公路通车里程2079公里,辖区13个乡镇全部通四级以上沥青或水泥混凝土路面;124个行政村(社区)全部通四级以上公路,通达率为100%,通沥青路及水泥路56个,通畅率为45.2%。在具体实施中,坚持做到了“五个到位”:
一是群众发动到位,营造农村公路良好氛围。结合“四群”教育的深入开展,县、乡、村三级联动,面对面、点对点、心对心地做好群众工作,向群众宣传农村公路建设的原则、政策和意义,引导群众自愿、自觉参与农村公路建设,思想上实现“要我修路”向“我要修路”转变。在实施中,严格遵照“一事一议、村民自治”的要求,确保程序走到位,工作做到位,赢得群众理解、获得群众支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工投劳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做到不强行摊派,不强行集资,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2013年以来,全县共召开县、乡、村、组四级宣传动员会议673场次,乡镇财政配套4653万元,“一事一议”筹资405万元。干部职工、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踊跃自愿捐款支持公路建设,如:鸡飞乡村民(政协委员)李浩然捐资1万元,翁堵乡教师杨成科捐资6000元,珠街乡群众熊国权捐资5000元。引导群众树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的思想,在农村公路建设涉及的土地、林木征占用农户4000多户中,没有引发1起群众纠纷,群众在无偿提供土地、林地的同时,还无偿支持修路。如珠街乡村民小组段钉明、鸡飞乡村民罗于为了支持修路,砍了自家年产值1万多元的核桃树……“要致富,先修路”、“惠民路、同心修”已成为全县干部群众共识共践的坚定信念。
二是资金筹措到位,保障农村公路建设投入。面对资金严重短缺的压力,一方面采取“向上级争取一点、财政补助一点、社会捐助一点、农民群众自愿筹集一点、就地取材节省一点”的方式,广泛宣传动员农村党员、机关干部、个体大户捐资修路,鼓励外来企业、外来客商投资建设惠民路,拓宽筹资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另一方面多渠道整合资金,找准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公路建设的结合点,如实上报,争取省市项目和资金支持,在符合上级项目资金投向规定的前提下,捆绑使用各类项目资金,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同时,多渠道调度资金,在项目招标过程中注重选择有设备、有队伍、有资金、有资质、有实力的单位进行施工,实行先建设后付款,严格合同管理,建设资金跨年度拨付,打好时间差,确保施工付款时间与上级资金拨付时间同步。
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形成农村公路建设合力。全县上下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协调配合、狠抓落实,发扬吃苦耐劳、苦干实干的“昌宁精神”,打好农村公路建设这场硬仗。交通运输部门安排技术人员做好通村通畅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指导和技术把关,确保每一条农村公路都有1名技术人员具体负责;乡镇抽调懂工程、懂技术、懂建设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现场落实技术要求,现场进行工程监管;县委、县政府成立督查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日常、重点与随机“三结合”的方式,对农村公路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督查出来的困难问题及时研判解决;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充分履职,在工程建设中明确时间进度、奖惩措施和项目工期,严格实行目标倒逼、工期倒排,采取“5+2”、“白+黑”的工作方法,确保工程快速推进。2012年实施完成了2011年度通村通畅工程项目16个124公里,完成投资7960万元。2013年以来,实施完成了2012年度通村通畅工程项目11个121公里,完成投资7679万元;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分两批下达2013年度建制村通水泥路工程项目共188.9公里,计划总投资1.5亿元。截止2013年11月末,已完工项目2个,正在铺筑水泥路面3个,12月底完工,其他项目正在进行路面工程招投标。2013年、2014年项目路基工程已全部开工建设,路面招投标1月15日前全部完成。
四是监督管控到位,严把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生命。建设过程中坚持处理好进度与质量的关系,不蛮干,不乱干。坚持进度服从于质量,在抢抓进度的同时严格质量保障措施,防止顾此失彼、因小失大、得不偿失,坚决杜绝不合格工程出现,将每个项目都建成经得起技术检验、时间检验和群众检验的“长寿工程”、“精品工程”和“放心工程”。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县乡共建”模式要求,路基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是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路面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是县交通运输局;健全监管体系。坚持乡镇人民政府自检和县交通运输局抽检相结合,分级管理、层层负责、责任到人,县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和质量监督人员分片包干、分段负责,深入项目建设一线进行现场检查和跟踪抽查,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和标准,坚持杜绝不合格工程出现;严格追究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制度,项目建设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质量问题立即查明原因,并立即进行整改,对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抓实示范创建。开展农村公路建设“示范样板路”活动,县交通运输局创建示范样板路3条,乡镇创建示范样板路2条,通过以点带面、以点促面,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质量加快建设;注重质量公开。落实公开措施,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负责人、质量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农村公路建设经得起验收、经得起审计、经得起监督;强化群众监督。将项目区群众作为建设质量监督的主体,广泛动员群众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并由村党总支组织当地有较高威望、有较强群众基础的村民组成义务监督员队伍,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五是安全监管到位,维护农村公路建设秩序。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围绕“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伤害事故”的目标,县交通运输局和各乡镇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安全监管员21人,不断健全防范机制,制定有效措施,强化教育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遵守劳动用工、用电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等规定,严格操作规程,全面开展自检自查,落实安全生产全员教育;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队伍安全。坚持把廉政交通、廉政工程、廉政建设渗透到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资金拨付、施工材料选购和施工设备购置等重要环节,成立内审工作组,通过将内部审计与工程建设外部审计提前介入相结合的方式,从项目设计开始,层层跟踪把关,确保建设资金、质量安全和施工管理处于良好受控状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招投标、指定材料供应商并从中谋利等行为,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十项规定”,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建设约谈制度,对工作不积极、效果不理想、达不到要求的,约谈乡镇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确保将每一条农村公路都建设成为廉洁阳光工程。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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