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二、负责人:杨明
三、办公地点: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从岗集镇1号
四、办公时间: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电话:0875-7818206
传真:0875-7818206
一、主要职责
(一)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2.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加强政治引领。
3.研究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工作。
4.领导乡人大主席团、乡人民政府和工青妇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乡干部的教育、培养、推荐、考核、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派驻乡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乡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抓好全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8.对必须由党委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做出决定。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
1.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辖区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5.组织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政府组成人员、政府部门开展述职评议和工作评议。
6.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辖区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
7.接待和处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8.根据乡长的提名,决定副乡长的个别任免,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9.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政府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筹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老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管理、科普、招商引资、残联等工作。
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房屋土地的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
6.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纪委工作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2.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3.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法规,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自觉增强防腐能力。
4.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同级党委管辖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5.承办职责内的信访工作,对来信来访调查处理,及时反馈结案意见。
6.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完成县纪委监委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值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经济社会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同预备役部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协助军队做好本乡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9.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共青团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各级党组织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新时代建设。
2.抓好团组织建设,指导和帮助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发挥好党委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教育团员和青年向革命先辈学习,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4.调研青少年思想状况,加强青少年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及阵地建设。
5.组织带领青年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6.执行团的纪律,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7.完成上级团组织和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妇联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促进男女平等。
2.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
3.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4.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
5.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协调和推动全乡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6.完成上级妇联和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总工会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运方针,依法指导全乡工会组织工作。
2.组织发动职工参与经济社会建设。
3.督促指导全乡各企事业单位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工作,组织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权益,协调帮助职工解决困难。
4.督促指导全乡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的工会组建工作。
5.负责全乡的工会干部培训,加强工会自身队伍建设,组织职工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劳动技能。
6.负责全乡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协调劳动争议,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帮助特困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
7.依法督促检查全乡基层工会经费的足额提取、上交等工作,负责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
8.完成上级总工会和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职责
珠街彝族乡综合设置下列8个工作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安全生产、督查考核以及后勤保障等职责。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股级。
主要职责: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治理。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业经济、科技管理、财政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培育、招商引资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六)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乡、村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运用推广,指导村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主要职责:承担本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负责辖区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督促村级开展消防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八)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
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技术推广服务保障,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安全知识宣传以及农作物病虫害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森林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人居环境提升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公共设施维护与基础设施建设等服务性工作。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财政收支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各类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等服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