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昌宁县勐统镇人民政府
二、单位负责人:李丹
三、办公地点:昌宁县勐统镇勐统村上街村民小组
四、办公时间:8: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电话:0875-7870256
传真:0875-7870256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安全生产、督查考核以及后勤保障等职责。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2.细化职责:
(1)负责公文处理。包含上级文件的收处;本单位综合性文件的制发;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公文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负责综合保障。包含综合性会务服务保障、公务用车管理、后勤保障。
(3)负责监督检查党的方针政策、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跟踪落实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以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4)负责文书档案工作。包括文件的归档、借阅、收集、整理、分类、立卷等,确保档案的规范性和可查性。
(5)负责保密工作。包括涉密文件的归档、借阅、管理等,涉密计算机的管理与维护;其他涉密事项。
(6)负责组织编纂部门(行业)志、镇志、村志等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及相关地情类书籍,审查、验收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志鉴、地情资料文稿。
(7)负责机关出纳和机关固定资产管理。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
1.主要职责: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治理。
2.细化职责:
(1)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包括党组织的设立、撤销、合并等工作,确保基层党组织的健全和完善。
(2)负责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党员档案管理等。
(3)负责研究和提出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规划、意见及相关政策建议,推动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4)负责党的思想建设,开展党员理论学习、思想教育等活动,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重点领域和重大问题处置、抓好意识形态队伍建设、做好意识形态督查考核。
(5)负责党的宣传工作,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理论宣讲;负责社会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完成内宣外宣任务,宣传工作成就、经验、典型;负责做好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6)负责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基层的落地生根。培育选树先进典型,推荐评议劳动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等各类先进典型;制定文明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推广文明行为和文明习惯。
(7)负责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反腐败斗争和纪律教育的深入开展。
(8)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和处理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以及群众对党员的检举和控告等信访工作。
(9)负责党的干部队伍建设,包括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培训等工作,为基层党建工作提供有力的干部保障。
(10)负责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提高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水平。
(11)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落实好各项政策待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12)负责开展好统一战线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有关党派、团体和代表人士,做好相关工作。
(13)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
(14)负责加强对工会、团委、妇联群团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支持群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组织能力和服务水平。
(15)负责加强与人大、政协的联络和协调,定期组织开展活动,收集和反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设,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保障。
(16)负责人民武装,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军事训练,民兵干部考核管理;负责兵员征集、预备役人员合登统计、兵役登记,双拥共建,国防潜力调查。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业经济、科技管理、财政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培育、招商引资等工作。
2.细化职责:
(1)负责制订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认真开展调研工作,做好本镇经济发展项目论证、储备及上报等各项工作。
(3)负责道路交通运输工作,制订村级公路发展规划、维护乡村道路,确保交通畅通。
(4)负责制订和实施农业、工业、第三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等经济发展规划,根据发展需要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引导发展现代农业及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5)负责各类项目申报和建设,提供项目咨询服务,并积极编制辖区社会各项事业建设的项目报告,项目建成资产管理。
(6)统一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内的招投标工作,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服务协调和检查。
(7)统筹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确保程序公正、公开和透明。
(8)负责工业经济规划、协调和服务工作,促进工业经济健康发展。制定商贸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9)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10)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落实生态环保政策和法规,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11)统筹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有关工作,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
(12)负责城乡规划工作,做好集镇治理,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3)负责农村承包土地管理,确保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合理流转。
(14)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15)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升级。
(16)负责科技项目策划、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科技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对接等服务,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宣传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公众科技意识和科学素养。
(17)负责经济发展项目论证、储备及上报等各项工作。
(18)负责镇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和村、组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对村级财务及“三资”进行管理审计。
(19)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调查统计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0)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1.主要职责: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细化职责:
(1)负责全镇的义务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工作,协调教育资源,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2)负责统筹组织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乡镇文化广播影视和乡村旅游工作,管理和维护广播电视设施,确保广播电视信号正常传输。
(3)负责协调科技资源,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科技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对接等服务。
(4)负责统筹卫生健康工作,在疫病防控、艾滋病管理、献血、优生优育以及健康教育、卫生创建和爱国卫生等发挥协调统筹作用。
(5)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监督食品生产经营机构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6)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待遇发放等管理工作。
(7)统筹做好基层政权建设与村服务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和换届选举,加强村级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8)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
(9)落实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福利政策。负责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工作及敬老院管理,维护婚姻家庭和社会稳定。负责残疾人纳入退出及残疾人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10)负责殡葬管理服务,推行火化,革除土葬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的殡葬观念。
(11)负责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优抚安置、就业创业以及拥军优属工作。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
1.主要职责: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2.细化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的法治意识。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法律援助工作,为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负责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管理、社会建设等工作。督导、检查对辖区内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开展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
(3)负责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的整治,实施各项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4)负责受理、研究分析、转送交办、督查督办有关信访事项,宣传信访法律、法规和政策。
(5)负责做好群众接待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包括来访人员的接待、引导、服务等;做好突发重大事件的处置保障、信息上报、对接。
(6)负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协调处理工作。
(7)受上级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理、教育和帮助。
(8)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9)负责协调推进基层网格化建设,推动政府管理、村级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基层治理。
(10)负责社会建设和管理改革创新,构建社会治安防控、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和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等体系。
(11)负责开展禁毒防艾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立禁毒防艾的监测预警机制,对发现的涉及毒品和艾滋病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置,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12)负责开展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旦发现非法集资的线索,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调查处理,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13)负责重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事项规范合法、公正透明、监督有力。
二、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一)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1.主要职责: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运用推广,指导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2.细化职责:
(1)负责承办文化文物事业、旅游产业发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年费开放服务、文化旅游市场管理、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维护,群众性体育活动、科学素质技术培训、讲座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2)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与咨询、参保登记与信息管理、保费收缴与管理、待遇审核、资格认证与稽核、数据统计与报表。
(3)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与推广、参保登记与信息管理、保费收缴与管理、费用报销审核、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数据统计与报表报送。
(4)为群众免费提供各类政策咨询服务,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
(5)组织开展各类党群活动,服务村和辖区群众。
(6)组织开展社会动员工作,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和公共事务。
(7)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倡导文明新风,反对封建迷信和不良社会风气。
(8)实施文明创建活动,提升乡村文明程度和居民素质。
(9)配合社会事务办公室集中办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等救助对象的认定申报工作;协助做好基层政权建设、行政区划及地名管理、殡葬改革等日常工作;负责敬老院服务、高龄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工作。
(10)负责开展健康宣传,负责生育服务证办理;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对象申报、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收缴计生意外险、老年人意外险;组织献血工作,开展防艾知识宣传及协调务工人员艾滋病检测,健康倡导工作等工作,满足群众基本健康需求。
(11)负责残疾人到期换证提醒,新增、停发、变更,注销死亡残疾人信息,残疾人相关津贴、补贴发放工作,落实年度残疾人“保障金”收交业务工作。开展“阳光家园计划”,开展残疾人康复系统的维护。
(12)提供就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促进群众就业创业。负责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群众就业能力。进行创业贷款申报,提供创业资金支持。进行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提供就近就地就业,提高群众收入。
(13)建立完善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指导村便民服务站建设,提升基层政务服务效能。
(14)管理好镇、村两级精神文明实践站(所),管理好志愿服务队伍,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志愿者常态化开展各类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并录入云南志愿服务平台。
(15)负责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构建劳动和谐关系工作。负责农转城资金兑付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1.主要职责:承担本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负责辖区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督促村级开展消防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2.细化职责:
(1)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城乡管理、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违法行为等。负责辖区内行政执法案件线索摸排、信息收集上报、问题研判分析、任务转接交办、卷宗整理归档、执法效能评估等工作。
(2)建立跨部门协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提高执法效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假冒伪劣商品等联合行动,维护社会秩序。
(3)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确保队伍稳定、高效运行。
(4)组织指导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有关工作。
(5)组织指导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包括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指导编制消防规划并监督实施。
(6)协调组织辖区内交通安全、燃气安全等相关的工作。
(7)督促、检查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8)与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建立共训共练、救援合作机制。协同组织其他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抢险救援等工作。
(三)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1.主要职责: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技术推广服务保障,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安全知识宣传以及农作物病虫害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森林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负责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公共设施维护与基础设施建设等服务性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财政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各类财政资金的会记核算等服务性工作。
2.细化职责:
(1)负责农业(粮食、中草药、果蔬、茶叶、渔业等)技术推广、农业生产管理、农业科技研究及农业信息服务,土地确权、撂荒地整治、涉农资金兑付、农业面源污染(种植)防治等。
(2)负责农机安全宣传、技术指导、服务管理,农机购置补贴及农业机械的报废和更新等工作。
(3)负责抓好水利建设与管理、防汛抗旱、河长制、水利事务服务性工作。
(4)负责畜牧业的规划、指导和管理,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防控和防治工作,推广畜牧养殖新技术、新品种,负责兽药、饲料等投入品的管理。
(5)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农村财务资产管理等技术性、服务性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7)负责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等事项并组织实施。
(8)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养护。
(9)负责组织和指导全镇的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推广林业新技术,提高造林质量和成效。
(10)负责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乱砍滥伐、盗伐林木等违法案件和监管木材采伐、运输和销售,确保合法合规。
(11)负责监测和预报森林草原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和组织和指导病虫害的防治工作,控制病虫害的蔓延。
(12)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林权纠纷,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和办理林权变更、流转等相关手续。
(13)负责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有关部门制止和查处非法猎捕、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14)负责林业产业工程规划设计和实施。
(15)承担财政资金管理、会计档案管理、绩效评价、出纳、票据管理、资金会计、惠农资金专管相关职责。
(16)负责编制和执行年度预决算。负责镇级财务管理工作,做好各类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核算发放工作。
(17)负责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村容镇貌的整治和提升;承担村镇规划建设、土地合理利用、村镇交通发展、公用设施建设等服务性工作;宣传贯彻村镇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镇总体规划、集镇建设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编制的前期基础性工作;负责辖区村民建住宅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按规划选址、定点的技术性服务工作;负责辖区村民建住宅使用耕地,以及乡村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建设项目选址、用地和建设的审核报批前置技术性工作。
三、相关工作职责分工
(一)民政工作
1.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牵头主管民政社会事务,负责落实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临时救助、孤儿救助等救助政策。
2.党群服务中心负责配合社会事务办公室集中办理民政相关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
(二)社会保障工作
1.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牵头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社会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党群服务中心负责掌握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动员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做好参保登记、信息核对、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服务工作。
(三)财务工作
1.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进行定期检查,做好财务监督管理。
2.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具体承担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等事务职责。
(四)应急救援工作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牵头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和统筹人员调度工作。
2.基层党建办公室负责组织民兵参与抢险救灾。
3.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
(五)宅基地审批工作
1.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审核报批前置技术性服务工作。
2.自然资源所负责调查核查土地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