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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191/20260120-00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田园镇 |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6-01-20 |
| 文号 | 浏览量 |
一、田园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核心原则有哪些?
产权明晰原则、民主公开原则、规范高效原则、保值增值原则、权责统一原则。
二、田园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管理主体有哪些?
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乡镇代理中心、基层党组织、农业农村、财政、 自然资源等部门。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有哪些?
1.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理财产品等;
2.各类财政补贴、转移支付资金、土地征收补偿费、安置 补助费;
3.资产资源发包租赁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款、公益事业 筹资款;
4.集体经营性收入、罚没收入及其他合法货币收入。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分配收益顺序是什么?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提取公积公益金(计提比例按组织章程确定);
3.向成员分配收益;
4.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