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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20-0605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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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昌宁县集中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和2020年森林核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现就《昌宁县集中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和2020年森林核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整治措施、工作机构、职责分工、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问题解读如下。

一、关于《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现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44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0年森林督查工作的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专项行动和为期1年的2020年森林核查工作,结合昌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关于总体目标

按照分步推进、聚焦重点、依法处置、强化责任、确保稳定的要求,全面摸清情况,实行有力有效整治举措,“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以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一张图”为基础,充分应用遥感技术,建立健全“天上看、地下查”常态化的监督和执法机制,实现全县森林资源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目标,扎实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昌宁、生态昌宁、美丽昌宁建设。

三、关于主要任务

(一)全面核查疑似种茶毁林和森林核查图斑

以13乡镇人民政府为主体,组织乡镇林业工作站、林区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单位,对省林草局卫片遥感监测下发的602个疑似种茶毁林图斑和国家林草局下发的122个森林核查图斑进行实地核查,全面排查毁林开垦、采石采矿、工程建设等各类违法使用林地和滥砍盗伐等问题,以及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二)全面集中打击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和2020年森林核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1.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和国有林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为重点,对违反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未依法办理林木采伐等涉林审批手续,或当地政府和部门违法违规审批、越权审批造成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全面清查整治,重点整治2017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以来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2.对上一年度森林督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查看涉林案件查处、林地回收、植被恢复、责任追究等方面是否整改到位,切实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问题的查处和整改力度。

3.对破坏森林资源问题进行查处整改和执纪问责。建立森林核查专题数据库,实施破坏森林资源违法问题查处、整改销号制度,依法严肃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对涉林案件查处整改务必做到案件查处到位、林地收回到位、植被恢复到位、执纪问责到位。对于毁林开垦、经营性项目等违法用地案件,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注重林地回收、植被恢复到位。对于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项目违法用地案件,对项目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问责到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设和执行情况

按照《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昌政发〔2018〕31号)要求,在乡镇完成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对13乡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充分运用考核成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

(四)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

在现有林地“一张图”基础上,根据最新二类调查成果和辅助外业调查,更新森林资源信息,完善森林资源、国家级公益林等信息,整合形成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库。逐步实现全县森林资源“一张图”管理、“一个体系”监测、“一套数据”评价,为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四、关于整治措施

(一)“零容忍”管住新增问题。

(二)依法依规处置存量问题。

(三)妥善处置被侵占林地。

(四)抓好“四个到位”。

五、关于工作机构

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昌宁县两项核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两项核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专项核查办)在县林草局,由罗兴武兼任办公室主任,董萱、字振朝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立技术指导组、实地核查组、案件查办组、综合督导组,具体组成人员由县林草局、森林公安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确定。

六、关于职责分工

按照“统一组织、共同参与、分工协作、分级实施”的原则,十三乡镇,县林草局、县森林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共同抓好森林核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

七、关于工作步骤

(一)全面清理核查(2020年6月1日—6月15日)

1.县乡排查。

2.各管理(护)机构自查。

3.县级抽查。

(二)集中整治(2020年7月—10月)。

(三)常态管理(2020年11月起)

八、关于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沟通协调;三是加强工作管理;四是严肃查处整改;五是加强经费筹集;六是抓好涉林违法案件线索移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