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0-0226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
文号 | 浏览量 |
现就《昌宁县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等问题解读如下。
一、关于《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保山市农业农村局、保山市生态环境局等11个单位联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保农通〔2019〕114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县形成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健康发展的空间布局、生产方式和生产结构,促进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关于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满足人民对优质安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为目标,加快建设绿色高效的现代水产养殖业,推动形成空间布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科学合理、生产方式绿色低碳的发展新格局,努力实现渔业产业的历史性跨越。
三、关于总体要求
(一)到2022年,水产养殖空间得到优化,产业结构得到调整,生产方式逐步向绿色高效转变,绿色优质水产品供给能力大幅提升,优美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养护。健康养殖示范面积不断扩大,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到2035年,水产养殖布局更趋科学合理,健康养殖和绿色生产方式得到全面推广,养殖生产制度和监管体系健全,产品优质、环境优美、技术先进的养殖生产现代化基本实现。
四、关于工作重点
(一)落实水域滩涂规划制度。〔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各项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二)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三)大力发展健康生态养殖。(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四)提高养殖设施装备水平。(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发展改革局)
(五)培育生产经营主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供销社)
(六)加强网箱网围养殖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林草局)
(七)推进养殖尾水及废物治理。(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
(八)发挥水产养殖生态修复功能。(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林草局、森林公安局)
(九)规范种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林草局)
(十)加强疫病防控。(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十一)强化投入品管理。(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局)
(十三)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十四)加强交流与合作。(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十五)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牵头单位:县财政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局)
(十六)强化科技支撑。(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十七)完善配套政策。(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
五、关于保障措施
方案提出四项保障措施。一是严格落实责任;二是依法保护养殖者权益;三是加强执法监管;四是强化协调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