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5月19日至6月19日就《关于拟废止《昌宁县河道采砂管理暂行办法》(昌宁县人民政府公告第8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满未收到有关意见和建议。
昌宁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