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6376-X/20260930-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 2026-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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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丨昌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昌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目的是什么?

建立健全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昌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共分为几级?

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共分四级:特别重大 (Ⅰ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 (Ⅱ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较大 (Ⅲ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一般 (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昌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哪种情况属于特别重大(Ⅰ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哪种情况属于一般 (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特别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受污染农产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或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造成特别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故危害特别严重的;

2.国务院认定的其他Ⅰ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为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受污染农产品流入2个以上乡镇,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

(2)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100人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Ⅳ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昌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预案适用于昌宁县行政区域内在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中,因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微生物污染等问题,导致消费者健康受损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故。

五、昌宁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指挥部是如何设置的?

县指挥部总指挥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担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担任,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和相关行业协会组织。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可以增加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