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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76-X-/2023-0418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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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昌宁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宁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昌宁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定,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保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昌宁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3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经汛前排查,2023年昌宁县纳入群测群防网络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346个,分布在全县13乡镇、108个村(社区)。按灾害类型划分为滑坡330个、山体崩塌6个,泥石流10条;按险情大小划分为大型7个、中型71个、小型268个,全县共落实地质灾害监测员536人。另有工程活动引发,落实责任主体的地质灾害点153个,其中以水务局为责任主体的水库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4个,以教育体育局为责任主体的学校地质灾害隐患点3个,以交通运输局为责任主体的公路地质灾害隐患点146个。

二、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预测依据

1.地质环境条件复杂。昌宁县位于云南省西部,保山市东南端,属澜沧江水系和怒江水系流域,气候类型属亚热带高原季风山地气候,区域内新构造运动强、地势反差强烈、地貌景观差异大,境内河流密布,人类活动频繁,地质环境较复杂,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降雨情况预测分析。依据昌宁县关键期气候预测,2023年昌宁县大部乡镇降水总量为正常略偏少,气温为正常略偏高;雨季开始期接近常年,春季和初夏干旱较常年偏重;主汛期降水为正常略偏多,气温正常略偏高;秋季降水正常至偏少,气温为正常略偏高。1~4月大部乡镇降水量正常略偏少,气温正常略高,有阶段性低温天气;5月降水大部正常略偏少,雨季开始期接近正常;主汛期6~8月大部乡镇降水正常略偏多,气温正常略偏高;秋季9~11月降水正常至偏少,全县大部乡镇雨季在10月中旬前后结束,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关注重点:预计主汛期降水正常略偏多,重点关注区域性、单点性强降水引发的洪涝和山洪地质灾害。

3.建设工程活动。人为活动加剧了脆弱的地质环境演化,诱发的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昌宁县城镇化、工业化步伐加快,各种工程建设、资源开采活动,如:高速公路建设、城镇开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水利开发、矿山开采等,对地质有不同程度的扰动,出现大量的高陡边坡及废弃土石,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其它人为地质灾害的机率随之增大。

(二)预测结果

1.地质灾害活动水平。以昌宁县地质环境特征和现有的地质灾害隐患时空分布、发育特征、活动趋势为分析重点,对比历史同期资料,参考昌宁县气象局的预测结果,2023年汛期全县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总体上属正常年份。

2.地质灾害高易发时期。从降雨因素方面看,全县地质灾害高易发期为6—10月。工程建设和矿山生产诱发人为地质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3.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域。综合分析2023年全县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为威胁自然村寨的34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工程活动引发,落实责任主体的地质灾害点153个;在建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电站、水库、道路交通(包括乡村道路)、矿山以及山区学校等。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一)重点防范的地理区域

大田坝—柯街东部、鸡飞、翁堵北部—温泉重点防治区:该区位于县域中部柯街东部、鸡飞北部极高易发区,枯柯河东岸呈条带状展布。该区集镇、村落广布,村庄主要分布在山体斜坡部位,地貌类型以侵蚀构造中山—低中山地貌为主,区域分布北东向柯街—湾甸断裂、昌宁断裂及其派生次级断裂与褶皱,区域构造复杂。出露地层岩性复杂,岩体结构破碎,风化堆积层厚度较大,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主要以集镇村寨建设、公路兴建、水利水电开发、矿产开采等为主。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灾害的发生频次和危害总体呈逐年递增趋势,受威胁对象主要为集镇、村庄、公路及昌保高速等。

珠街乡次重点防治区:该区位于澜沧江及以东珠街乡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区内人类工程活动以乡村公路修建、切坡建房、陡坡地耕种为主。地貌以侵蚀构造中山地貌为主,出露地层岩性复杂,区域分布岔河断裂及其派生次级近北西向断裂,地质构造复杂,岩体结构破碎。黑慧江及其支流岸坡地势陡峻,植被弱发育,受小湾电站库区蓄水位变化影响,岸坡水土流失现象严重,局部见有塌岸、小规模滑坡现象。区内地质环境条件相对脆弱,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工程活动加剧了区内敏感的地质环境恶化,水土流失严重,受威胁对象主要为集镇、村庄、农田、公路等。

澜沧江以东耈街乡次重点防治区:该区位于澜沧江及以东地质灾害极高易发区和高易发区,属耈街乡大部分区域,该区集镇、村落广布,村庄主要分布耈街河流域,地貌以侵蚀构造高中山地貌为主,出露地层岩性复杂,区域分布澜沧江断裂及其派生次级近北西向张性断裂和耈街向斜,地质构造复杂,岩体结构破碎,风化堆积层厚度较大,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主要为各类经济开发活动及城镇建设,水土流失严重,受威胁对象主要为学校、集镇、村庄、公路等。

鸡飞英韬—更戛、翁堵翁兴次重点防治区:该区位于县域中部,包括鸡飞英韬—翁堵地质灾害极高易发区和大田坝-枯柯河流域—县域中部中易发区。地形地貌起伏变化较大,区域构造一般,出露地层岩性复杂,岩体结构破碎,风化岩溶情况强烈,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主要以坡耕地及切坡建房、修路为主,区内地质环境条件一般。受威胁对象主要为村庄、学校、公路等。

(二)重点防范的矿山地质灾害

1.地下开采的矿山。地下开采的矿山为昌宁县锡矿、温泉镇松山锡矿、大田坝镇文沧铜矿(位于冲沟内)、耈街乡鸡街子铜矿。大田坝镇文沧铜矿、耈街乡鸡街子铜矿弃渣及生活区均位于沟内,如遇单点性暴雨袭击有发生泥石流灾害和洪涝灾害的可能。相关主管部门应加大对矿山企业的监管,防止越层越界开采诱发地质灾害,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有序开采,按相关规范修建尾矿库及拦挡坝,防治弃土废渣对下游居民产生危害。

2.露天开采的矿山。昌宁县盛吉硅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石桥河、空竹洼2家矿山,在采矿初期弃土矿渣在陡坡无序倾倒,曾多次爆发过泥石流灾害,造成大平坦山分水岭南北两侧橄榄河、锅厂河流域重大财产损失,现局部虽已采取修建拦挡坝、防护堤、固床肋及植被恢复等防护措施,但部分工程已失效,再次爆发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极大,建议重点加强监管。温泉镇松山锡矿平掌子采区地处近山脊缓坡地带,局部弃渣堆积于坡面,雨季极易引发坡面流对下部耕地、道路和零星居民构成影响;温泉镇关山锡矿采区地处沟源地带,生活区位于下游沟内,雨季易遭受坡面流危害。柯街镇硝塘白云岩矿地处冲沟下游左岸,局部弃渣堆积沟内,沟口村庄居民密集,影响较大,建议加强监管。更戛乡宏河砖厂页岩矿、老街子采石场均位于冲沟下游右岸,且生产生活区均位于沟底,易遭受洪水灾害,影响乡村公路。

(三)重点防范的公路地质灾害

1.省道。云保公路(田园镇回头山至卡斯镇窄门口段、昌宁至习谦段)、昌耈二级路(东山寺—澜沧江大桥—岩子脚段),以上公路投入运行后历年汛期都有小规模地质灾害发生,应引起高度重视并加大监测力度。

2.县道。大链二级公路(大水平—链子桥)卡斯至湾甸段、昌宁至大田坝公路(外松坡至新寨村段)、珠街至耈街公路(箐门口段),以上公路每年汛期都会产生大小规模不等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

3.乡村道路。木瓜树村至更戛乡公路(红木寨至木瓜树村段)、联福至沿江公路、珠山公路,乡村公路沿线山高坡陡,公路建设形成高陡边坡,雨季极易失稳形成灾害,影响道路通行,其中木瓜树村至更戛乡公路(红木寨至木瓜树村段)灾害较为严重、密集。

(四)重点防范的水电工程及设施地质灾害

橄榄河梯级水电站(一级站、二级站、热水河电站),橄榄河源头分布大平坦山硅矿,露天开挖大量弃渣堆积源头沟谷内,曾多次爆发过泥石流,对电站造成危害,源头沟谷内均建有拦挡防护工程,但大多已失效,雨季再次爆发泥石流对下游梯级电站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大。大勐统水电站,电站大坝右岸曾产生崩塌灾害,对下部道路、大坝管理房造成危害,崩塌壁之上仍有危石、卸荷裂隙,再次产生落石的可能性大。河西水库、盖白箐水库、共裕水库,库区岸坡及上游因滑坡、泥石流灾害造成水库不同程度淤积和损毁,现状灾害体不稳定,仍有进一步发展扩大的趋势,上游沟内仍有大量松散堆积体,雨季对水库造成淤积等危害的可能性极大。松林水库,地处玉地里河下游,曾爆发过泥石流灾害,水库坝址两侧岸坡地形陡峻,岩土体结构松散破碎,在建过程中极易遭受坝肩边坡失稳的危害,甚至遭受玉地里河泥石流的危害。大水平水库、磨刀河水库因昌保高速公路建设超负荷堆放弃土废渣,并缺少配套的拦挡、排水设施,形成新的安全隐患。

(五)重点防范的旅游景区地质灾害

天堂山旅游景区、沿江湿地旅游景区、阿背寨温泉旅游区、澜沧江旅游区。

(六)重点防范的工程项目地质灾害

昌保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永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昌链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设项目区。

(七)重点防范的学校地质灾害

更戛乡西桂完小、大田坝镇华严完小、温泉镇下六甲完小。

(八)重点防范乡镇

预测2023年全县受地质灾害威胁较大的乡镇为:耈街乡、珠街乡、翁堵镇、更戛乡、柯街镇、大田坝镇、鸡飞镇。

(九)重点防范期

全县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影响十分明显,汛期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随多次单点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将明显增多,并具有明显的突发性、滞后性。因此,全县地质灾害防治以主汛期(6—10月)作为重点防范期。13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各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及早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利用气象信息科学防御地质灾害,确保安全渡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近年来,全县因不合理工程建设活动所诱发的人为地质灾害日趋增多。同时,人为地质灾害不完全由降雨诱发,具有不确定性,无雨期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以危岩土体崩塌等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最为典型。因此,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前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施工过程中要规范施工行为,严防因违反施工操作程序而引发地质灾害发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强、灾害链长等特点,防范难度大。近年来气候异常,受极端气象、地震、工程建设加剧等因素影响,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形势十分严峻,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绪,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防灾措施,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群防群治”的原则,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和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要认真按中央、省、市、县关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处置“四大体系”建设工作,努力完成目标任务。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和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需将防灾减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领导,履行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属地监管督查责任;自然资源局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全面做好地质灾害调查、隐患排查和治理等工作;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各相关单位对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昌宁公路分局负责对省道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监测和防治工作;应急管理局负责生产矿山的采空区监管工作;水务局负责密切观测水文水情,加强对水库(坝、渠)等水利设施的监测,及时发现险情并采取应对措施;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进行检查巡查;教育体育局负责向中、小学生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加强对威胁中、小学校舍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及治理工作;电力公司负责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电力线路进行检查巡查;气象局负责加强对主要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观测,会同自然资源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融媒体中心负责适当增加播放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的时间和频率,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地质灾害信息,做好防范工作。

县发展改革局、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生态环境局地震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相关部门要全力协同配合,抓好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对因领导不在岗、不到位,预防不得当、抢险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确保群测群防工作责任机制落实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和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要完善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完善“两卡”制度,“工作明白卡”要做到一点一卡,每个灾害点的“避险明白卡”要做到每户一卡。不断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增强应急反应能力,及时通报灾情险情。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和应急处置工作,通过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变化情况。严格实行地质灾害监测员县乡村三级抽查监管制度,主要检查监测员通讯畅通及在岗履职情况,保证汛期完成三轮监测员的抽查工作。对发现问题的监测人员现场责令其进行整改,对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电话抽查通讯不通畅超过三次的监测人员进行更换处理。要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要做好汛期值班和信息报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要加强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明确受威胁群众的撤离信号、路线、应急避灾场所等;要做好应急处置,重点突出主动避灾。遇到有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高效、科学的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自然资源局、气象局要加强合作,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工作。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地震局、应急局等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换与实时共享,针对大型地质灾害事件联合开展灾情调查,科学分析致灾原因。

(四)有效防范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和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坚持建设工程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程序,认真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加强对交通干线、水利枢纽、输供电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周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制定应急预案,做好主动避让,切实保证相关人员和工程安全;要认真做好低丘缓坡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全过程中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五)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和项目管理

各乡镇要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政办发〔2014〕2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员补助经费落实到位。要严格资金管理,切实筑牢上级监督、部门监督、审计监察监督、人大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6道防线,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在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挥最大效益。自然资源局要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保山市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实施意见》相关规定,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核查筛选、勘查可研、投资评审、立项审批、施工设计、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后期管护、监督检查、效益评价等工作。

(六)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

各乡镇要科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大力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全民识灾、防灾、减灾、避灾的科学知识和自救技能,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科学应对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营造科学、高效、有序的灾害防治舆论环境。

(七)采用科技智能化监测预警设备有效监测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重要思想、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和陆昊部长关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部署的重要批示要求,逐步实现地质灾害自动化监测、智能化预警、信息化管理和精准化服务,切实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防灾减灾能力。截至2022年12月全县共涉及安装监测预警实验项目地质灾害隐患点80个,2023年计划安装监测预警实验项目地质灾害隐患点33个,灾害类型包括滑坡及泥石流,布设的监测设备以“提高可靠性、提高集成度、降低功耗、降低成本”为目标,集成度高、功能优化,并借助物联网传输技术,综合成本降低50%以上,操作简单、维护方便。普适型设备可有效反应地灾隐患点的动态变化,设备数据反应灵敏。实现数据采集、传输、分析和预警发布等全过程智能化管理,将提升全县地灾隐患点识别和管控的能力。

附件:1.2023年昌宁县地质灾害隐患及群测群防情况登记表(自然资源局)

2.2023年昌宁县地质灾害隐患及群测群防情况登记表(水务局)

3.2023年昌宁县地质灾害隐患及群测群防情况登记表(教育体育局)

4.2023年昌宁县地质灾害隐患及群测群防情况登记表(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