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19-1108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11-08 |
文号 | 昌政办发〔2019〕71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昌宁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宁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提升我县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按照《云南省文化厅 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云南省体育局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文发〔2018〕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根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能,发挥整体优势,构建具有昌宁特色的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实施。发挥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在总分馆制建设规划、组织和推进方面的统筹作用,优化县域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完善配套措施,鼓励社会参与,确保有序推进。
(二)改革创新、提升效能。围绕建、管、用等关键环节,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文化资源在县域内联动共享,做到物尽其用、人尽其才,发挥整体优势,提升综合效益。
(三)强化基层、促进均等。以乡村两级为重点,以需求为导向,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特别是农村倾斜,增加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总量,保障城乡群众普遍均等地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四)实事求是、分类推进。根据我县文化馆和图书馆实际,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分类指导,及时总结建设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工作目标
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出发点, 按照“一个总馆+多个分馆+若干服务点”的模式,到 2020 年实现以昌宁县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以乡镇综合文化中心为分馆,以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基层党建室为馆外服务点,覆盖城乡、资源共享的总分馆制体系。
四、运行机制
总馆对分馆的管理重在业务指导和资源调配,提升总分馆体
系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使其达到“八个统一、六个统筹”的
基本要求。
(一)八统一
1.统一规范。总馆制定统一的服务规范,坚持服务时间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服务内容公开。
2.统一管理。总馆对分馆、服务点的网络体系、资源配置等实行统一管理,使其发挥最大效能。
3.统一编目和归档。总馆负责组织对分馆所有文献资源进行统一编目,同时对文献资源进行更新、补充和提升。负责对非遗资源、培训课程、文化队伍登记造册,并进行统一管理。
4.统一培训。总馆定期对分馆和服务点的工作人员分批进行业务指导和全面培训。
5.统一配送。总馆定期为分馆配送图书,分馆定期为服务点配送图书,每年流转不少于 2 次。
6.统一通借通还。总分馆体系内实现图书通借通还。
7.统一数字服务。以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全国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文化馆等数字平台为依托,整合各类文化资源,实现文化信息、文化资源随处可得。
8.统一考核。建立监督机制和评价标准,每年对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的业务活动、服务效能、用户满意度等进行统一考核,制定工作人员考核机制。
(二)六统筹
1.统筹文化活动。总馆以民俗活动为抓手,重点打造传统节日及民俗活动,分馆结合实际,打造特色、凸显亮点,一个分馆独创一个品牌,或者联创几个分馆一个品牌。每年至少举办3次以上具有地方特色的美术、书法、摄影和非遗等展览展示。每年至少举办 3 次公益性讲座。
2.统筹文艺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进行无愧于时代的文艺创造,力求“三精”(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倡导“三讲”(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三俗”(低俗、庸俗、媚俗)。
3.统筹文艺辅导。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4.统筹送戏下乡。每年计划演出 60-80 场次,节目应当顺应时代,做到通俗、耐看、易接受。
5.统筹队伍培训。为文化活动、文艺创作、送戏下乡等储备人才、输送人才,实行分类培训和综合培训。
6.统筹演出器材设备调配。总馆对演出器材设备统筹调配,无偿使用,按规程正确操作、安全使用、安全管理。
五、工作机构
为确保我县两馆总分馆制建设的顺利推进与实施,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惠铭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 晶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王一升 县财政局长
成 员:杨怀志 田园镇党委书记
徐喜瑛 漭水镇人民政府镇长
董繁华 大田坝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学江 柯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成林 卡斯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万宏 湾甸乡人民政府代理乡长
周强茂 更戛乡人民政府乡长
成洪艳 勐统镇人民政府镇长
段蒋涛 温泉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 霄 鸡飞镇人民政府代理镇长
李仲华 翁堵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 斌 耈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旺兴 珠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和旅游局,由杨晶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由县文化馆、图书馆相关人员及16个文化中心主任构成业务组,具体实施总分馆制建设工作。
组 长:焦文娟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副组长:夏晓妮 县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股负责人
李贵阳 县图书馆馆长
徐 坤 县文化馆馆长
成 员:宋春松 田园镇文化中心主任
王丕余 漭水镇文化中心主任
毛娟莲 大田坝镇文化中心主任
禹 明 柯街镇文化中心主任
何光龙 卡斯镇文化中心主任
字德芝 湾甸乡文化中心主任
陈绍军 更戛乡文化中心主任
罗文忠 勐统镇文化中心主任
施学文 温泉镇文化中心主任
字绍军 鸡飞镇文化中心主任
普绍军 翁堵镇文化中心主任
王维君 耈街乡文化中心主任
熊润兴 珠街乡文化中心主任
张黎媛 达丙文化站站长
仇开荣 柯街农场文化站站长
赵如萍 柯街华侨农场文化站站长
六、工作机制
分别建立文化馆、图书馆“馆长联席会议”制度,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在公共文化服务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保证两馆总分馆建设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共同对总分馆工作负责,使两馆总分馆建设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馆长联席会议”是两馆总分馆建设及日常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主要研究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讨论总分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馆长联席会议”分别由县文化馆馆长和县图书馆馆长召集,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重大事项按一事一议召开会议。会议组成人员包括总馆馆长、副馆长、相关工作人员和分馆馆长、副分馆长,必要时可扩大到服务点负责人。文化馆、图书馆“馆长联席会议”可单独召开,也可合并召开。
七、完成时限
(一)第一阶段 2019 年10 月—12 月:制定工作方案、完成总分馆挂牌;
(二)第二阶段 2020 年 1 月—6月:实施推进总分馆建设;
(三)第三阶段 2020年7月—12月:省级和国家级验收;
(四)第四阶段 2021年 1 月—12 月: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
八、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要把总分馆制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和年度文化重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有序推进。
(二)加大投入,完善保障。各乡镇要认真落实总分馆制建设、管理、运行的必要经费,确保总分馆制建设顺利推进。要重视多元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等参与总分馆制建设。
(三)健全评估机制。将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情况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每年对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对总馆、分馆、服务点的基本服务、服务效能、管理运行、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总馆对分馆、分馆对服务点进行逐级考评,形成反馈机制,不断完善总分馆服务,提升总分馆服务效能。
附件:昌宁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职责及建设标准
附件
昌宁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职责及建设标准
一、总馆职责
总馆负责总分馆运行管理,是总分馆制建设运行的具体业务执行部门。总馆对分馆的管理重在业务指导和资源调配,提升总分馆体系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使其达到“八个统一、六个统筹”的基本要求:
(一)八统一
1.统一规范:总馆制定统一的服务规范,坚持服务时间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根据总分馆建设的任务要求,研究制定总分馆长远发展规划、短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总馆对分馆、服务点的网络体系、资源配置等实行统一管理,使其发挥最大效能;建立统一的网络信息与业务管理平台,提供计算机集成系统和网络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维护。
3.统一编目和归档:总馆负责对分馆所有文献资源进行统一编目,同时对文献资源进行更新、补充和提升。负责对非遗资源、培训课程、文化队伍登记造册,进行统一管理。
4.统一培训:统一组织人员岗位培训,负责辖区内分馆业务的指导与提升,定期对分馆和服务点的工作人员分批进行业务指导和全面培训。
5.统一配送:总馆组织建立文献物流传递系统,加速总分馆之间文献资源的传递,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总馆定期为分馆配送图书,分馆定期为服务点配送图书,每年流转不少于2次。
6.统一通借通还:总分馆体系内实现图书通借通还。
7.统一数字资源服务:总馆重视数字资源建设,向分馆提供数字资源的浏览与下载等在线服务,开展联合网上参考咨询服务;以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全国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文化馆等数字平台为依托,整合各类文化资源,实现文化信息、文化资源随处可得。
8.统一考核:总馆定期选派工作骨干担任分馆副馆长,提升分馆业务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监督各分馆、各服务点的设施设备不得用于与其服务无关的商业经营活动,建立监督机制和评价标准,每年对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的业务活动、服务效能、用户满意度等进行统一考核,制定工作人员考核机制。
(二)六统筹
1.统筹文化活动:总馆以民俗活动为抓手,重点打造春节等节庆活动,分馆结合实际,打造特色、凸显亮点,一个分馆独创一个品牌,或者几个分馆联创一个品牌。
2.统筹文艺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在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中进行无愧于时代的文艺创造,力求“三精”(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倡导“三讲”(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三俗”(低俗、庸俗、媚俗)。
3.统筹文艺辅导: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4.统筹送戏下乡:节目当需时代,做到通俗、耐看、易接受。
5.统筹队伍培训:为文化活动、文艺创作、送戏下乡等储备人才、输送人才,实行分类培训和综合培训。
6.统筹演出器材设备调配:总馆对演出器材设备统筹调配,无偿使用,按规程正确操作、安全使用、安全管理。
二、分馆职责
乡镇综合文化站及行业部门作为分馆,服从总馆的统筹安排和业务指导,接受总馆的资源调配,承担总馆分配的各项任务,负责服务场地的提供、工作人员的配备与监管、服务的提供、对服务点的指导管理、协调服务点的文化资源配送等。
三、服务点职责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室)和辖区内设有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的单位作为服务点,在分馆的指导下开展延伸服务,负责服务场地的提供、工作人员的配备与监管、服务的提供、文艺队伍的建设以及其他配合工作等。
四、总馆建设标准
(一)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 3000 平方米。
(二)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当地编办等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配齐工作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少于 80%。
(三)总馆藏书量达到 10万册以上,年新增藏量不少于 1000种,报刊总数不少于 300 种,年人均图书新增藏量 0.02 册,读者年流通量不低于 10 万人次。
(四)阅览座位不少于 200 席,其中少儿座位不少于 50 席。
(五)计算机数量达到 30 台以上,具备互联网上网条件,专线带宽不少于 20M。
(六)业务管理系统适配总分馆制运行标准。
(七)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 56 小时。
(八)专职人员每年参加专业培训学时不少于 72 小时。
(九)全年举办全民阅读活动(讲座、展览、报告会、读者沙龙、阅读推广活动等)不少于 12 次,其中每年组织开展全县联动的阅读活动不少于 1 次。
(十)建设一支一定数量的文化志愿者队伍,指导、推动分馆、服务点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制定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为当地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与服务提供支持。
(十一)具备室外演出活动场地、演出音响、灯光,多功能厅,培训活动室。
(十二)组织分馆专业人员参加各类业务讲座、培训活动,每年不少于 3 次。组织分馆、服务点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和下基层文化培训辅导活动,每年合计不少于 12 次。组织总馆、分馆、服务点人员创编具有地方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每年不少于 1 个。
(十三)密切衔接省、市数字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工作安排,统筹完成文化馆、图书馆公共文化信息发布、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对接、网上展演培训等方面数字化建设。
(十四)结合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打造 1 至 2 个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服务品牌项目。
五、分馆建设标准
(一)馆舍建筑面积不低于 300 平方米,有开展小型文化展演活动的设备器材(灯光、音响、乐器、演出服装等)。
(二)乡镇综合文化站每站配备有编制人员3人以上。
(三)实行数字化管理,计算机数量不低于 10 台,与总馆实现互连互通。
(四)阅览座位不少于 30 席,其中少儿座位不少于 10 席。
(五)图书总藏量不少于 3500 册,种类不少于 1000 种,报刊种类不少于 20 种。年人均图书新增藏量 0.01 册,年流通量不少于2 万人次。
(六)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 42 小时。
(七)专职人员每年参加专业培训学时不少于 40 个学时。
(八)全年举办读者活动(讲座、展览、报告会、读者沙龙、阅读推广活动等)不少于 3 次。
(九)指导村(社区)图书馆(室)建设,两年内实现 50%的村(社区)图书馆(室)达到服务点功能标准。
(十)按要求参加总馆的各类业务讲座、培训活动以及地方节目创编工作,参与承办总馆的各类文化活动项目。每年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2次,举办公益性艺术培训不少于4次。
(十一)建立不少于10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指导、推动辖区内服务点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为总分馆建设与服务提供支持。
(十二)配合总馆做好数字文化服务建设、宣传及推广工作。
(十三)配合总馆做好总分馆人员的“下派上挂”工作。每年组织召开辖区内服务点人员工作学习座谈会,对服务点文化管理员。开展业务培训2次以上。
(十四)严格执行总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总馆组织召开的“馆长联席会议”,按要求参加总馆考评工作,及时进行分馆业务工作、文化信息等统计报送。
六、服务点建设标准
选择条件成熟的村文化室作为服务点进行建设,并按以下标准进行验收考评。
(一)服务点面积不低于 50 平方米。
(二)政府购买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岗位每村(社区)不少于 1 名文化管理员(文化辅导员)。
(三)藏书 1500 册(含 10%少儿图书)以上,报刊 5 种以上。农家书屋出版物的补充量每年不少于 60 册,出版物的采购须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下发的年度出版物补充目录中选择。
(四)实行数字化管理,与总馆、分馆实现互连互通。
(五)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专职工作人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每年参加专业培训学时不少于 20 个学时。
(六)全年举办读者活动(讲座、展览、报告会、读者沙龙、阅读推广活动等)不少于 1 次。
(七)按要求参与总馆、分馆开展的地方节目创编、各类文化活动项目开展工作。
(八)建立不少于 3 人的文化志愿者队伍,为总分馆建设与服务提供支持。
(九)配合总馆、分馆做好数字文化服务建设、宣传及推广工作。
(十)严格执行总、分馆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分馆组织召开的工作学习座谈会,按要求参加总馆考评工作,及时进行服务点业务工作、文化信息等统计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