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19-1108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9-11-08 |
文号 | 浏览量 |
现就《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等问题解读如下。
一、关于《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提升我县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按照《云南省文化厅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文发〔2018〕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关于指导思想
《实施方案》提出指导思想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根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级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能,发挥整体优势,构建具有昌宁特色的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基本文化需求。
三、关于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实施方案》主要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实施,改革创新、提升效能,强化基层、促进均等,实事求是、分类推进4个基本原则。
《实施方案》提出主要目标是: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出发点,按照“一个总馆+多个分馆+若干服务点”的模式,到 2020 年实现以昌宁县文化馆、图书馆为总馆,以乡镇综合文化中心为分馆,以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基层党建室为馆外服务点,覆盖城乡、资源共享的总分馆制体系。
四、关于运行机制
总馆对分馆的管理重在业务指导和资源调配,提升总分馆体系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使其达到“八个统一、六个统筹”的基本要求。
(一)八统一: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统一编目和归档、统一培训、统一配送、统一通借通还、统一考核。
(二)六统筹:统筹文化活动、统筹文艺创作、统筹文艺辅导、统筹送戏下乡、统筹队伍培训、统筹演出器材设备调配。
五、关于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县两馆总分馆制建设的顺利推进与实施,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文旅局局长、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和旅游局,由文旅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工作。由县文化馆、图书馆相关人员及16个文化中心主任构成业务组,具体实施总分馆制建设工作。
六、关于完成时限
(一)第一阶段2019 年10 月—12 月:制定工作方案、完成总分馆挂牌;
(二)第二阶段2020 年 1 月—6月:实施推进总分馆建设;
(三)第三阶段2020年7月—12月:省级和国家级验收;
(四)第四阶段2021年 1 月—12 月: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
七、关于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要把总分馆制建设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和年度文化重点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有序推进。
(二)加大投入,完善保障。各乡镇要认真落实总分馆制建设、管理、运行的必要经费,确保总分馆制建设顺利推进。要重视多元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本等参与总分馆制建设。
(三)健全评估机制。将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情况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每年对总分馆制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对总馆、分馆、服务点的基本服务、服务效能、管理运行、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和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通报。总馆对分馆、分馆对服务点进行逐级考评,形成反馈机制,不断完善总分馆服务,提升总分馆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