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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民政局关于举行太平山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发布日期:2023-09-06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根据昌宁县民政局关于举行昌宁县太平山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9月12日(星期二)15:00

(二)听证会地点

昌宁县盛世金樽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罗贤忠 昌宁县民政局副局长

(二)决策发言人

施军宁 昌宁县民政局局长

(三)听证监察人

杨肖强 昌宁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专员

刘小英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规法股负责人

(四)听证记录员

杨用兴 昌宁县民政局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李志高 昌宁县民政局殡葬监察股负责人

(五)听证代表(40名)

1.害关系人代表8名

穆子寿 离退休干部

熊顺臣 离退休干部

李慧琳 漭水镇共裕社区长田村民小组村民

于绍宝 漭水镇共裕社区长田村民小组村民

李琼香 漭水镇共裕社区长田村民小组村民

于绍祥 漭水镇共裕社区长田村民小组村民

禹正勇 漭水镇共裕社区长田村民小组村民

于绍光 漭水镇共裕社区长田村民小组村民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6名

周绍富 漭水镇公益性公墓管理理事会成员

纳春明 漭水镇共裕社区共裕村民小组村民

于子银 漭水镇共裕社区高寨村民小组村民

穆子臣 田园镇四角田社区小龙潭村民小组村民

穆文鹏 田园镇四角田社区小龙潭村民小组村民

朱德龙 田园镇四角田社区小龙潭村民小组村民

3.人大代表或县政协委员代表2名

陈 永 昌宁县田园镇文昌社区党总支书记(人大代表)

白文田 昌宁县田园镇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政协代表)

4.专家学者1名

祁腾举 昌宁县发展改革局社会股股长

5.行业专家(1名)

杜泳林 昌宁县北河林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6.专业技术人员(1名)

贺 彪 昌宁县北河林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7.企业代表(1名)

段继鹏 保山创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8.法律工作者代表(1名)

徐滕宁 云南昌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9.项目建设有关部门代表(19名)

李秀梅 中共昌宁县委离退休干部工委副书记

李红尘 昌宁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委主任委员

施文春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正明 昌宁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主任

杨 眉 昌宁县信访局副局长

万 峰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赵国春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许德卫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建设中心主任

鲁晓峰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昌宁分局行政审批和土壤环境股负责人

李晓云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于 刚 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郭 斌 昌宁县水务局副局长

禹江海 昌宁县交通运输局地方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鲁治昌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许宏明 保山创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根伟 昌宁县田园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

李曜均 昌宁县漭水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

段宏燃 田园镇四角田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金玲 漭水镇共裕社区党总支书记

(六)旁听人(6名)

李世宏 昌宁县殡葬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宏凯 殡葬从业人员

欧阳继明 殡葬从业人员

邓 洲 殡葬从业人员

康 磊 昌宁县北河林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何银林 昌宁县北河园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相关材料(1.昌宁县太平山经营性公墓项目建设实施方案;2.昌宁县太平山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听证机关联系方式;4.其他资料)将于听证会召开的3个工作日前,由昌宁县民政局送达给听证代表,请各代表仔细斟酌后,将个人意见及要点整理成书面材料,以便听证会召开时方便提问、答辩、交流以及会后整理,确保听证会紧凑、流畅,达到预期目的。

(二)请听证代表做好会前准备,携带本人身份证参会(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

(三)因会场及参会名额限制,其他报名但未入选为听证代表的同志,可就该听证事项向昌宁县民政局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昌宁县民政局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