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主要建设内容
名称: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路面设计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主线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主线全长95.1km,其中永平至耈街枢纽段拟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为25.5m标准建设;主线耈街枢纽至昌宁段,拟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为26.0m标准建设。桥梁长25.108km/117座,隧道长18.633km/9座,桥隧比为46.02%。全线共设9处互通式立交,其中枢纽3处,服务型互通6处,共设置6条配套连接线,连接线一级公路6.2km,二级公路15.9km。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一)本工程的建设影响为施工期的声环境、大气环境、生态环境影响及水土流失等。
(二)本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植被破坏、动物迁徙、生物量减少等。
(三)本工程对水环境影响主要表现在施工期的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对沿线水体造成的影响,以及运营期环境的环境风险事故。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管理、控制用地范围;加强对沿线动植物的保护工作,减少人为破坏。
(二)噪声污染控制: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
(三)环境空气污染防治:采取洒水抑尘,合理设置拌合站选址等措施。
(四)水污染治理:控制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实施将有利于改善当地交通设施,加强区间联系,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
本项目以隧道形式穿越昌宁澜沧江县级自然保护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评价,提出了针对性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和建议。本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将会对沿线生态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及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影响预测分析,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生态恢复、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1年9月23日—2021年10月11日),公众可填写项目公众意见表,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行政主管部门或环评单位。
七、联系方式
(一)项目前期行政主管部门
项目前期行政主管部门(1):永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8号
电 话:13988577280
联系人:杨 工
项目前期行政主管部门(2):昌宁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保山市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右甸北路25号
电 话:18908753639
联系人:严 工
(二)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33号
电话:023-62653376
联系人:任女士
Email:570404729@qq.com
八、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一)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YDr7MBkCPcjMdlZoVRzQqg
提取码:0wnn
(二)公众参与调查问卷: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