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当前位置: 首页 >> 茶乡要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昌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第7号)

发布日期:2020-02-04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的通告

全县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为有效防控疫情蔓延,阻断交通工具传播病毒渠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昌宁县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将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车辆非法营运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减少出行,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自觉抵制乘坐非法网约车和非法营运车辆,严防严控疫情通过交通工具输入、输出或扩散传播。

二、严禁单位和个人利用交通工具从事非法营运行为。在疫情防控期间,一经查实利用交通工具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规定从快从重予以处罚。因从事非法营运导致疫情扩散、传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客运、公交、出租(含网约)、驾培等企业在停运期间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规企业、从业人员从严查处。

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加强路面巡查稽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非法营运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在客运站、学校、医院、集贸市场、城郊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周边的非法营运行为。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将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网约车和非法营运车辆及相关线索,合力防控疫情蔓延,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举报电话:12328

昌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举报电话:0875-7131039

昌宁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