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民宗局2018年专项资金项目安排情况
一、珠街乡子堂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项目
(一)建设地点:珠街乡子堂村
(二)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李旺兴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年限:2018年4月-2018年12月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由昌宁县子堂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牵头,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种植巴西菇15棚。铺筑村内混凝土道路1条11.34千米,铺筑组内混凝土道路3条0.8千米,铺筑入户混凝土道路4条0.72千米。安装太阳能路灯60盏。浇筑三面排水沟160米,新建6蹲位冲水式公厕1座33平方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848.451万元,其中申请少数民族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整合国开行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740.951万元,群众自筹7.5万元。
(七)受益对象:项目实施地人民群众
(八)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到2018年末,一是使项目村经济总收入达到1665万元以上,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达到7136元以上,实现项目区62户24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摘帽目标;二是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以“遵纪守法、团结和谐、明礼重教”为主要内容,促进自然村民族关系和谐、社会稳定。
二、耈街乡栗木村小箐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项目
(一)建设地点:耈街乡栗木村小箐自然村
(二)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耈街乡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谢斌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年限:2018年4月—2018年6月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硬化组内道路1条4.2千米,路基宽5米,路面宽4.5米。新建文化活动广场1200平方米,活动室160平方米,活动广场590平方米,停车场240平方米,厕所及绿化等370平方米,太阳能路灯50盏,健身器材1套。整合昌宁县小湾库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垃圾处理低温热解站(1t/天)1座,购置垃圾车1辆,垃圾桶30只,污水收集管网2390米,污水处理设施1座,警示牌6个。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66.516万元。其中:申请少数民族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整合其他项目资金466.516万元(国开行项目资金354.41万元、昌宁县小湾库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12.106万元。
(七)受益对象:栗木村歇场、麻场、小箐3个村民小组76户304人。
(八)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到2018年末,一是使项目自然村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350万元以上,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全乡平均水平;二是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以“遵纪守法、团结和谐、明礼重教”为主要内容,促进自然村民族关系和谐、社会稳定。
三、卡斯镇布朗族民族文化活动广场建设项目
(一)建设地点:卡斯社区石桥自然村
(二)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卡斯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年限:2018年4月—2018年11月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布朗族民族文化活动广场1个,占地1000平方米,其中:硬化活动场地600平方米;建广场休闲游道400米;建休闲凉亭2座;建钢筋混凝土小桥2座,长32米,宽1.2米。新建砖混结构活动室1幢,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整合项目铺筑村庄混凝土道路5条7.839千米,路面宽3.5-4.5米。新建活动场景观水塘1个,占地10000平方米;加固防护堤岸140米。安装高杆路灯4盏,景光灯50盏;种植绿化树400株。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670万元,其中:申请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整合交通部门直过民族地区道路建设项目资金510万元,镇级自筹60万元。
(七)受益对象:项目实施地人民群众
(八)绩效目标:通过项目的实施,项目区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将得到很大提高,自然村年增加收入200万元以上,人均增收1000元以上。促进布朗族群众科技文化素质提高,增强群众自力更生信念,为实现各民族团结、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奠定基础。
附件:1.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上报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项目的请示(昌民宗发〔2018〕42号)
2.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转发《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2018 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项目的批复》的通知(昌民宗发〔2018〕54号)
3.关于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项目的批复(昌贫指发〔2018〕9 号)
昌宁县民族宗教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