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昌宁县水利工程综合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为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省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昌宁县水利工程综合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拟定的《昌宁县水利工程综合价格调整方案》进行听证,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二、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17年12月中旬举行。
三、听证参加人、旁听人的产生及构成
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涉及部门推荐,县发展和改革局审核确定。
(一)听证参加人45人。其中:消费者代表35名,经营者代表3名,政府部门代表3名,人大、政协代表2名,专家、学者代表2名。
(二)旁听人8人。
特此公告
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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