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委省政府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信息公开
序号 | 转办时间 | 举报主要内容 | 办理要求 | 承办单位 | 责任人 | 办理情况 | 备注 |
1 | 9月4日 | 昌宁县温泉乡下六甲村(西南方)有一家昌泰钙业采石场,2012年建成,在开采过程中需要大面积爆破,爆破产生大量的噪音、粉尘、大面积毁林,对六甲村周边的10户左右人家的生产、生活、安全带来很大的影响 | 1.对举报内容进行现场核查。 2.9月10日前上报办理结果。 |
牵头部门:昌宁县安监局 协办部门:昌宁县环保局、林业局、公安局、温泉镇人民政府 |
赵 荣 | 昌宁县人民政府于9月5日成立由县安监局、环保局、公安局、林业局、温泉镇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昌泰钙业采石场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县环保局于2017年9月5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县安监局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目前该采石场已停止生产。 |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