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退休人员因病护理费拟补助对象公示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中共昌宁县委老干部局、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宁县财政局转发的《关于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因病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昌组通〔2016〕55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原单位核实,县委老干部局审核并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拟给予退休人员杨荣安因病护理费补助,现公示如下:
杨荣安,县政协退休人员,因脑梗突发,导致半瘫痪。经研究核实拟给予因病护理费补助,自公示之日起享受每月400.00元(大写:肆佰元整)因病护理费补助。
公示期:2017年4月18日—4月24日。
若对拟补助对象有异议或其它问题,请向县委老干部局反映。
监督电话:0875—7130986
中共昌宁县委老干部局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