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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退休人员因病护理费拟补助对象公示

发布日期:2016-12-19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中共昌宁县委老干部局、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宁县财政局转发的《关于调整提高退休人员因病护理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昌组通〔2016〕55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原单位核实、县委老干部局审核,拟给予吴荣珍等9名退休人员因病护理费补助,现公示如下:  

一、拟享受半瘫痪护理费人员(7人)  

吴荣珍 田园镇宝丰完小退休人员  

茶树兴 县粮食局退休人员  

罗仕兰 县经贸局(工信局)退休人员  

李开良 温泉镇人民政府退休人员  

毕春杨 温泉镇人民政府退休人员  

饶永平 温泉镇光山小学退休人员  

何楚华 温泉镇初级中学退休人员  

二、拟享受全瘫护理费人员(2人)  

禹映芬 县水务局退休人员  

杨树仁 温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退休人员  

若对拟补助对象有异议或其它问题,请向县委老干部局反映。  

公示期:2016年12月19日—12月23日  

监督电话:0875—7130986  

中共昌宁县委老干部局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