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昌宁县委老干部局关于对离休干部配偶(无固定收入)特困补助的公示
根据《昌宁县生活特困老干部及已故老干部配偶帮扶解困办法的通知》(昌组通〔2008〕5号文件)规定。经研究拟对离休干部配偶(无固定收入)给予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3日),若对拟补助人员有意见的,请向我局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7130986。
2016年度拟给予定期特困金补助的对象补助标准 及金额(下半年)
已故离休干部王建华遗属高自明,每月定期补助500元,7至12月补助金额3000元。
已故离休干部冯志诚遗属仇绍蕊,每月定期补助500元,7至12月补助金额3000元。
已故离休干部丁福存遗属王惠明,每月定期补助500元,7至12月补助金额3000元。
已故离休干部何宗发遗属黄氏英,每月定期补助500元,7至12月补助金额3000元。
已故离休干部段学德遗属何文兰,每月定期补助500元,7至12月补助金额3000元。
已故离休干部徐宏魁遗属杨竹秀,每月定期补助500元,7至12月补助金额3000元。
中共昌宁县委老干部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