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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办抓实普法学习教育

发布日期:2015-06-24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昌宁县扶贫办坚持把学习教育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提高干部职工法律素养的重要措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

一是完善学习制度。实施“六五”普法以来,县扶贫办及时修改完善学习制度,将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等学习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将不同时期颁布的重大法律法规纳入干部职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规定每年至少组织2次以上专题学法活动,听取2次以上法律专题讲座,组织1次以上法律考试。将公务员在线学习教育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形成普法学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是抓实党的理论学习。组织全办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市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视察云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并按照中央、省、市、县委新时期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专题研究加快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法治化进程,在干部职工中开展依法履职尽责思想大讨论,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创造良好氛围,并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是抓实法律法规学习。开展“六五”普法以来,认真执行普法规划和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坚持将《宪法》、《刑法》、《民法》、《行政许可法》、《婚姻法》、《交通法》等法律纳入日常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以法律指导思想、规范行为。2011年以来,领导干部无一人因违法乱纪被追究纪律或刑事责任。

四是抓实行业法规学习。为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人员安全,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法治化水平。始终将新时期扶贫开发纲要、云南省扶贫开发条例、中央、省、市、县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作为业务学习第一要务,坚持依法依规开展扶贫项目规划、申报、实施、验收等工作,加快推进依法扶贫、科学扶贫进程,有效解决贫困群众脱贫问题。2011年以来,全县共减少贫困人口9.96万人。(李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