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当前位置: 首页 >> 茶乡要闻 >> 正文

昌宁“四个层次”夯实农村交通基础

发布日期:2019-02-27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近年来,昌宁县着力解决山区特别是贫困山区群众出行难、农特产品运输难等问题,坚持“县乡村组并举,建管养用并重”的思路,举全县之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打通贫困地区“毛细血管”,先后被国家交通运输部评为全国首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创建示范县和全国首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在农村公路建设中,昌宁坚持责任落实、资金筹措、过程监管“三个到位”,全力建好农村路。责任落实探索推行农村公路“县乡共建”模式,实行统一标准、统一设计、分工实施,形成了“政府主导、乡镇主体、部门主动”的工作格局,实现了责任主体明确、建设标准统一、社会参与面广,被云南省交通厅列为农村公路建设“厅县共建试点县”。

昌宁积极探索,形成了“三个机制”,全面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建立起了规范化管制机制,以综合执法的方式强化路政管理,从严治理超限超载、公路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重点对损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实行“一超四罚”。

针对农村公路养护难题,昌宁从人员保障、资金保障、制度保障“三个保障”入手,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水平。人员保障走“管养分离、市场运作”的路子,成立佳路通农村公路养护有限公司负责县道管养,设立乡镇交通运输管理所负责乡道管养,同时组建预防性养护队伍解决农村公路沥青、水泥路面病害问题。

昌宁县将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电商物流、就业扶贫“四个结合”,用好农村路,提升农村公路综合效益。“农村路+特色产业”,就是坚持产业围绕公路走,公路围绕产业建,让公路沿线变产业走廊,解决农产品运输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