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抓实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成立工作组织,强化工作保障。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由财务室、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部署国有资产清查、长效管理工作。二是优化清查方式,全面摸清“家底”。及时下发通知至各股室、处所、中心,按照固定资产的类别、型号、规格等,分类别统计,实行分级负责制度,每年一清查,做到了账物相符。三是规范资产使用、处置手续,建立工作问责机制。对照各类资产使用年限做好资产管理、报废处置等工作,同时对资产管理不善的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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