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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四举措加强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管理

发布日期:2018-12-05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近年来,昌宁县林业局坚持“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工程建设方针,加强和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未发生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和违规使用资金的现象。一是严格执行天保资金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单独设账、单独核算、封闭运行的管理制度。认真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每一工程项目都依据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资金预算、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审核支出票据和相关手续。二是健全财务审批和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财务负责人、分管领导、会计、记账、出纳及具体经办人员的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约机制。凡支出票据均先由经办人及相关人员签字、会计审核后,实行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和财务主管领导审签的双重审批制度。三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办法,建立会计账簿,设置会计科目,做好会计核算。四是加强货币资金管理。严格遵守现金使用管理规定,杜绝大额提现支付工程款和物品采购款,不超限额存放和超范围使用现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