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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出台县委联系专家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7-08-23 浏览: 作者:陈傲邦 来源: 打印正文

近日,昌宁县出台《昌宁县出台县委联系专家工作制度》,对县委联系专家工作范围、工作方式、作用发挥、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昌宁县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继《昌宁县“兴昌人才奖”评选奖励办法》后推出的又一重要举措。  

《昌宁县出台县委联系专家工作制度》规定,县委联系专家工作由党委负责同志带头,其他县处级实职领导结合工作分工分别联系1名专家,每年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节假日走访、个别谈心、座谈了解、电话联系、患病探望等多种形式开展联系交友。同时,《昌宁县出台县委联系专家工作制度》还对专家组成范围、推选程序、联系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通过《昌宁县出台县委联系专家工作制度》的建立,为各类人才关心、支持、参与昌宁经济社会发展搭建了坚实的平台,有效调动了优秀人才关心、支持、参与昌宁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