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严抓民生资金监管5898.15万元民生资金足额发放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原则,我县严格执行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使用暂行办法、信息发布管理办法、预警责任追究办法,将所有民生资金纳入监管平台监管。对104个单位及部门在平台录入的数据信息及民生资金的运行、发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定期、不定期对全县所涉及的民生资金单位进行专项督查,从源头上预防、根本上纠正、长远上解决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2015年全县38项5898.15万元民生资金纳入监管平台监管,并及时、足额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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