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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能源建设项目通过验收

发布日期:2013-10-16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近日,2012年农村能源建设项目顺利通过县级验收。

我县2012年农村能源建设任务为沼气池200口、节柴改灶1000户、太阳能热水器200台,共补助资金70万元,其中沼气池40万元、节柴改灶10万元、太阳能热水器20万元。县农村能源工作站按照新建一口沼气池配一台太阳能热水器的原则,将项目布局在田园、卡斯、柯街、大田坝、翁堵、鸡飞等乡镇,并派出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技术指导及质量监督。通过项目实施区干部群众的配合及施工人员的共同努力,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在此次验收中,验收组严格按照《保山市农村能源项目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采取现地查看、走访农户、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项目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我县2012年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对建设内容、规模、建设地点和补助标准进行公示,项目涉及物资全部通过政府采购,项目建设质量合格,顺利通过了县级验收。(高雪燕 禹春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