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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有声有色

发布日期:2013-07-12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按照“选优配强、强化管理、提供保障、确保作用发挥”原则,我县切实做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选派工作,经过反复筛选,选派了82名县级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派驻到全县13乡镇124个村(社区)。

为确保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进一步完善了《昌宁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管理办法》、《昌宁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昌宁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信息化实施方案》和《指导员信息采报制度》,明确了考核内容和目标任务。开通了《昌宁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总队手机报》,开设了《昌宁党建网·新农村建设专栏》,搭建了学习交流平台。建立了全县指导员季度例会、乡镇指导员月例会制度,按季度召开指导员工作会议,促进了工作交流。制定了《昌宁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学习培训制度》,做到县级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培训、乡镇每月开展一次集中培训。为每个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配套工作经费,积极帮助指导员解决工作经费困难。建立了驻村指导员与大学生“村官”结对互助制度,帮助他们开启工作思路,树立工作信心,端正工作态度,安心驻村,用心工作。通过加强管理和服务,极大调动了新农村指导员的工作积极性。

驻村以来,全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共走访群众9776户,召开各种座谈会、民情恳谈会858次,帮助驻村修订完善发展规划124份,记录民情日记3582篇,为驻村协调项目48个,涉及资金618.5万元,其中抗旱项目9个,涉及资金96万元,协调非项目资金97.29万元;参与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05起,为派驻村办实事449件;撰写调研报告185篇,上报工作图片108张、信息548条;各级指导员派出单位领导到派驻村实地调研223次,支持驻村项目34个,涉及资金654.85万元,帮助协调项目19个,涉及资金986万元,支持非项目资金和各类物资共计102.13万元。(王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