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51C/20240124-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大田坝镇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24-01-24 |
文号 | 浏览量 |
近日,大田坝镇人民政府印发了《大田坝镇2024年计划生育家庭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方案》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4年计生家庭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卫健发〔2024〕8号)要求。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计生协和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计生家庭和老年人的利益,不断提高计生家庭和老年人抵抗风险能力及福利保障水平,增强参保对象及参保家庭的安全感,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积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促进全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方案》制定的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县2024年计生家庭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大田坝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方案》制定的目标
根据制定方案,全镇计生家庭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统一时间启动,稳步推进。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推动目标为:完成目标人群80%参保。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推动目标为:完成目标人群60%参保。
四、《方案》主要内容
(一)保险险种及开展范围
1.中国人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对象、保费、保障
2.中国人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对象、保费、保障
(二)责任释义
1.意外伤害
2.意外伤害身故金
3.交通意外伤害身故金
4.意外伤害残疾金
5.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金
(三)保费筹集
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费采取市、县两级财政和个人共同承担的方式筹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参保人员自行缴费,坚持投保自愿原则,严禁从基础养老金、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各类老年福利津贴补贴中扣取保费等强制投保行为。
五、《方案》组织实施
(一)计生家庭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由中国人寿昌宁县支公司依托镇人民政府、村“两委”开展宣传引导和组织实施。
(二)中国人寿昌宁县支公司负责制定宣传培训规划,统一制作计生家庭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宣传海报和折页,组织开展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六、《方案》实施步骤
(一)2024年1月20日至3月15日,各村(社区)组织收取保费,在此期间县卫生健康局、中国人寿昌宁县支公司于1月30日前到镇级进行宣传和业务培训;
(二)2024年3月18日前,各村(社区)将所收保费全部交给镇社会事务办;
(三)2024年3月20日前,镇社会事务办统一全部交付给保险公司。
七、《方案》组织领导
成立大田坝镇计生家庭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专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和业务协调、督促、推进等工作。各村(社区)对照镇级工作小组成立由挂村领导任组长,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及社会事务员参加的计划生育家庭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八、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强化责任
(二)规范管理,提升质量
(三)加强协作,合力推动
(四)强化督促,确保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