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2月16日,保山市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昌宁动员会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会召开。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为昌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力作考核动员和《准则》《条例》宣讲。县委书记苏格非主持会议。
王力要求,一是要深化认识、学深悟透,准确把握《准则》《条例》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学习《准则》《条例》要与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做到知纪、明纪、守纪、不违纪。二是要正身率下、敢于担当,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刻认识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严格责任追究,推动责任落实,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三是要动真碰硬、真抓实干,以考核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准则》《条例》,推进责任落实、推进作风转变、推进跨越发展,实现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持续好转,为“实现新跨越、争当排头兵”提供政治和纪律保障。
苏格非代表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作2015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和个人2015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君辉作个人2015年度述责述廉报告。与会人员对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苏格非在报告中指出,2015年,昌宁县重点从四个方面抓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在工作部署上做到高位推进、职责分明、齐抓共管;二是强化制度落实,在反腐倡廉上做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风清气正;三是深化作风建设,在正风肃纪上做到纠偏治短、为民务实、聚力发展;四是带头廉洁自律,在履职尽责上做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务实重干。
苏格非表示,昌宁县将以此次考核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针对考核存在的问题一项项整改、一件件落实;严格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市的安排部署,更加聚焦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纪律审查、正风肃纪,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干劲和锲而不舍、弛而不息的决心,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市委考核组成员;县处级领导;县直各部委办局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各委室主任,县纪委监察局副科级实职以上领导,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乡镇长、纪委书记,部分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离退休领导和干部职工代表,共计230多人参加会议。
- 上一篇:我县“四个强化”抓实村(社区)“两委”换届准备工作
- 下一篇: 五中全会精神宣讲走进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