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全力打造农村公路廉洁招投标平台
2014年以来,在农村公路招投标工作中,我县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制度,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
一是加强工作创新,完善管理制度。按照《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6年第7号)的规定,乡镇实施的路基工程对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低于200万元的可以进行邀请招标和询价;路面工程由县交通运输局按照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
二是加强行业管理,严格资质审查。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选择遵纪守法、有资质、信誉好的施工单位,确保遏制腐败问题、降低工程造价、提高质量水平。
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健全惩防体系。加大廉政建设宣传力度,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抓好惩防体系的完善,严禁招标工作人员接受投标单位礼品礼金和宴请,严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严禁招标工作人员与投标人进行私下商谈,杜绝在招投标中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增强共同维护招投标市场良好秩序的责任意识,全力营造公平竞争、风清气正的招投标环境。(鲁晓威、彭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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