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保高速公路工可提前获得省发改委批复
8月25日,昌保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获得省发改委批复,比省政府云政办发﹝2016﹞54号文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保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目标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6﹞55号文)下达的8月底获批目标提前了6天,圆满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阶段性目标任务,为专项基金申报和下一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开展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昌保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于2016年2月底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关心支持下,在昌宁县、隆阳区政府和市、县(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下,市交通运输局切实按照 “一次会议交办(任务分解座谈会)、两个环节保障(编制与报批环节保障获批)、三定责任落实(定任务、定节点、定责任人)”的办法,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同时,推进过程中采取专人跟办、部门会办、驻点盯办的方式,加强与交通、发改、国土、环保等上级部门的汇报对接,缩短审批周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分别于3月19日、4月17日、6月7日、6月30日召开了4次协调推进会,市委书记赵德光、市长杨军和市纪委书记王嘉玲多次到会并作指示。经过市、县(区)相关部门和领导近6个月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该项目工可圆满获批,成为我市开展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以来,启动时间最短、获批速度最快的项目,创造了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效果较好的“保山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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