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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部署道路运输“治超”“打非”工作

发布日期:2017-06-29 浏览: 作者:字竟春 来源: 打印正文

6月28日,昌宁县召开整治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和严厉打击道路交通“三非”违法行为工作会议。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强化协调,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实全县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和打击机动车非法改装、非法客运、非法超员 “三非”专项行动,巩固公路交通建设成果。 

会议指出,近年来,随着昌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车辆超限超载及“三非”现象也在增多,并且从干线延伸到支线,从城镇延伸到乡村。超限超载直接影响汽车的使用性能,诱发了大量交通安全事故,还严重损害公路基础设施,破坏法制环境和经济秩序,增加社会管理成本,引发诸多社会矛盾,整治工作势在必行。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治超、打非”一系列重要法规政策,坚定不移地抓实“治超、打非”工作,规范公路运输行为,保护公路设施,巩固交通运输发展成果,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会议提出,要强化组织协调,构建路面和源头管控联合执法协作机制,抓实“治超、打非”工作。一要强化路面管控。坚持“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密切配合、联合治理,对超限超载车辆及“三非”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执行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实施“一超四罚”,即“罚违法车辆、罚违法驾驶人、罚违法企业、罚违法经营者”。二要强化矿产资源运输源头管控。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督促砂石料场、煤矿、硅矿等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三要强化非法改装源头管控。对全县道路运输车辆维修企业进行宣传教育,禁止经营企业从事非法改装活动,对企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查检查,并处理相关违法行为。四要强化建设工程项目运输源头管控。各项目主管部门要管好项目施工企业,禁止各施工企业用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车辆运输。各乡镇要根据辖区内路网状况,完善乡、村道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从源头上治理辖区内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责任落实。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治超、打非”良好社会环境。要强化机制保障,强化协作,共同打击,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进一步健全完善路警联勤联动机制和货车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推动联合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着力提升公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做到严格规范执法。要制订详细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确保社会安全稳定。要强化督促检查,坚定不移地推进“治超、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为推动昌宁跨越发展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夏红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县交通运输局就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及道路运输“三非”违法行为认定标准、处罚措施及执法程序等作了发言;县交警大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昌宁公路分局、昌宁路政大队、大田坝硅矿资源管理综合执法服务点围绕当前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重点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