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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20多万元

发布日期:2014-07-10 浏览: 作者: 来源: 打印正文

今年春季学期,昌宁县共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26.7万元,1899名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得到资助。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国家的一项教育惠民政策,给予家庭困难的普通高中学生一定的资金补助,帮助解除后顾之忧,确保他们不因家庭困难而掉队,顺利完成高中阶段学业。2014年,上级共下达昌宁县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252.2万元,补助学生1899人次,其中:一等助学金623人,补助标准为2000元/生.年,补助资金124.6万元;二等助学金1276人,补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补助资金127.6万元。该县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按照在校生人数比例,将2014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到三所完全中学,分春、秋两个学期进行发放。

春季学期,该县三所完全中学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完善具体的评审办法,严格标准,认真组织对补助对象进行评审认定。目前,共计126.7万元的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助学金已经发放到家庭困难学生的手中。该县教育局组织财务股、核算中心、资助中心对普通高中助学金的发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惠民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