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实现婚姻集中登记
昌宁县经多方努力,于2014年7月1日起实现婚姻集中登记工作(同时13乡镇不在受理婚姻登记工作),集中登记地址位于昌宁县兴宁街104号(昌宁县民政局一楼大厅)。
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的通知》(民函〔2013〕183号)文件中“互联网覆盖地区,要积极稳妥地实行县级婚姻登记机关集中登记”的要求。为加快推动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和婚姻登记质量。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后,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率和婚姻登记质量,给百姓带来的最大方便就是登记结婚将不再受户籍限制,无论你户口在哪,都可以在工作生活就近的婚姻登记点登记结婚。(毕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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