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到昌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
7月17日,昌宁县召开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莅昌巡察工作汇报会。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开始对昌宁进行为期2个月的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巡察。
市委巡察组副组长、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李志伟讲话;县委书记苏格非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县委副书记、县长范喜,县委副书记陈瑜等县级领导参加会议。
在听取昌宁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汇报后,李志伟代表巡察组做讲话。他指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落实中央纪委召开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开展一次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5个县(市、区)及3个工业园区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项巡察。
李志伟强调,此次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将立足政治巡察,突出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的落实,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于巡察工作的全过程,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全市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巡察重点是脱贫攻坚领域精准识别、资金安全、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及其指标落实、工作队员执行纪律等方面的问题。通过问题的发现、反馈和整改来促进脱贫攻坚工作。
李志伟要求,昌宁县各级各部门要树牢“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脱贫攻坚战略思想上来,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在脱贫攻坚战场上锤炼党性、锤炼作风、锤炼干部,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昌宁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专项巡察工作,同时也要对专项巡察工作组的工作给予监督,确保专项巡察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苏格非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一要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深刻认识此次专项巡察的目的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上来,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认真严肃对待这次专项巡察工作。二要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如实地汇报工作、提供材料和反映情况;要做好保障服务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三要抓实整改。要把此次专项巡察工作作为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工作检查”的良好契机,积极主动接受市委巡察组的监督指导,虚心接受市委巡察组的意见建议,坚持从政治上看问题、查根源、找对策,针对存在问题,通过定目标、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间,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市委巡察组还在会上对昌宁县参会领导进行了脱贫攻坚政策知识现场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