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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甸河“河长制”工作会议强调真正动起来

发布日期:2017-07-17 浏览: 作者:字竟春 来源: 打印正文

7月14日,昌宁县召开右甸河“河长制”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右甸河治理工作。县委书记苏格非强调,要集思广益,明确目标,履职尽责,压实责任,真正动起来,切实保护治理好右甸河,为全县推进“河长制”工作提供可借鉴的样本。  

会前,苏格非带头履行右甸河河长责任,深入县城段主要支流调研了右甸河保护治理工作。  

苏格非在讲话时强调,右甸河是澜沧江的重要支流,也是昌宁的“母亲河”,对昌宁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右甸河的保护治理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右甸河保护治理是系统性、综合性工程,各有关部门和乡镇、村(社区)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抓好右甸河保护治理工作的信心、决心;要与创建全国园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四创”工作相结合,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相结合,依靠群众,广泛动员,集思广益,从支流治理入手,实行“一河一策”,因地制宜,因河施策,有效开展保护治理;要认真落实“河长制”责任,上下联动,整合资源,形成部门和乡镇综合治理、联合管控的合力;要建立“三级书记”抓右甸河保护治理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的发挥,确保治理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苏格非要求,要建立右甸河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定期通报进展、分析问题、研究措施。要重新调整、划定右甸河县城段两侧绿化部门包保责任段;建立排污、倾倒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明确右甸河治理的时间表、路线图;制定出县城坝区砖瓦窑、石灰窑以及烟田废弃物处理整治实施意见,从身边事开始,真正动起来,加快推进右甸河保护治理工作,为全县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提供可借鉴的模式、样本。  

副县长杨朝强就全面落实“河长制”责任的具体工作作了安排;右甸河3名二级河长(乡镇领导)、11名三级河长(村、社区领导)和县水务局、县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