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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畅谈法治昌宁建设

发布日期:2017-01-25 浏览: 作者:字竟春 王东华 来源: 打印正文

1月24日,出席昌宁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13个代表团,先后召开代表团第二次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查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3个工作报告,就如何更好地发挥人大监督职能,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建设法治昌宁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代表们对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给予了肯定,认为报告实事求是的对上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进行了全面客观的总结,同时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明晰了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为“十三五”期间深入开展好各项工作指明了方向。代表们纷纷表示,作为人大代表应该敢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建议常委会要敢于直面代表提出的问题,并深入分析、有效解决问题,为代表履职监督搭建更好平台,让代表在昌宁全面小康的过程中更好的发挥作用。  

讨论中,代表们认为法检“两院”工作报告总结客观实在,具有说服力。代表们建议,法检两院应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把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民事执法、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和矛盾纠纷调解的全过程,加大对基层群众的法律宣传力度和援助力度,建立完善的信访、法治体系,真正改变百姓“信访不信法”的现象;加大青少年爱国意识、约束意识的培养和法律知识教育,减少犯罪;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有效打击“老赖”等不诚信行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筑牢社会诚信底线。  

代表们还讨论6个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和选举办法(草案);对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昌宁县出席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进行了酝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