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单位负责人:谢斌
三、办公地点:昌宁县田园镇龙井社区南门街8号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电话:0875-7130220;传真:0875-7130169。
邮箱:bscnzfb@163.com。
(一)承办市人民政府指示、决定在全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和县人民政府向市人民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县委转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筹办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做好重要文件的政策解读和重大政务舆情应对,起草县人民政府领导讲话稿和其他文稿。
(四)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单位请示县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要求,对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单位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单位对县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七)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人民政府领导批示。
(八)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办交由县人民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打击走私综合治理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涉外事宜管理,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