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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名称: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二、单位负责人:杨霄

三、办公地点: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62号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电话:0875-7130786

             传真:0875-7131329



  • 机构职能
  • 领导信息
  • 内设科室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二)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学校领导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下属学校(单位)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工、青、妇、老干及统一战线工作。

(三)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统筹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四)负责对各类学校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负责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管辖权限内的办学机构审批、体育社团(协会)资格审查及其管理工作。

(五)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措教育体育经费,全面加强教育体育经费监管;认真落实学生资助、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咨询及信息发布、数据管理工作,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六)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及德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七)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对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质量监测和考核评价。

(八)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九)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十)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勤工俭学、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做好校园规划、校舍建设、维修维护、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

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竞技体育赛事组织筹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十二)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落实课程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科研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审定县级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组织实施高考、学业水平测试、成人教育考试及其他形式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职业高中、幼儿教育招生计划及学籍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