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昌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
二、单位负责人:杨正立
三、办公地点:昌宁县田园镇滨河路8号
四、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电话:0875-7121287
传真:0875-7120019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法律、法规、政策,参与研究拟订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相关政策。
二、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解决移民搬迁安置相关工作建议。
三、参与审查实物指标调查细则;协调相关单位配合项目法人和规划设计单位开展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报告的编制工作;研究拟订移民搬迁安置工作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批准的移民搬迁安置实施规划,管理、核拨、使用移民资金;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
五、组织或参与移民搬迁安置工程项目实施,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和县级验收工作。
六、负责移民搬迁安置工作进度和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七、组织指导移民干部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向移民提供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组织指导移民科技和生产技能培训。
八、负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开展后期扶持人口的核定登记、报批工作;组织开展后期扶持规划、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编制、报批工作;管理、发放后期扶持资金,组织或参与后期扶持工程项目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和县级验收工作。
九、配合做好库区、安置区移民信访和综治维稳工作,协调处理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