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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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21126JWMXh006 | ||
| 标 题 | 异地结婚证办理 | ||
| 姓 名 | 程** | ||
| 手 机 | 130****9664 | ||
| 发件IP | ************** | ||
| 写信时间 | 2022年11月26日 | ||
| 信件内容 | 请问异地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证明?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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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程女士,您好: 关于您咨询的异地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证明事项我局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以及《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试点地区的通知》(保民政发〔2022〕6号文件)要求,现将异地办理结婚证需要情况答复如下: 一、结婚登记适用范围 1.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保山市的居民,可以在全市5个县(市、区)范围内自主选择任一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2.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登记,其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为保山市,可以在全市5个县(市、区)范围内自主选择任一县(市、区)级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 二、结婚登记提供材料 1.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红底板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三、相关提醒 1.身份证一定要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都要带原件。户口簿上的公章和承办人签单要加盖完整。 2.带齐婚前体检相关资料。 3.如还有不清楚的,可致电结婚登记进行咨询:0875-7120589。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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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昌宁县民政局 | ||
| 处理时间 | 2022年11月29日 | ||
信件内容